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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填写投诉咨询件须知


  一、南平市网上投诉咨询系统受理范围
  “南平市网上投诉咨询系统”24小时接收群众对本市政风行风建设的咨询、意见建议和举报投诉。但反映以下内容的诉求件不在受理范围内:
  (一) 违反宪法和法律法规规定的;
  (二)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四) 公开侮辱他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或者恶意攻击他人的;
  (五) 反映非本市管辖范围内问题的;
  (六) 反映已进入司法诉讼、行政复议、仲裁程序事项的;
  (七) 所反映问题的处理部门尚未参加本系统的;
  (八) 所反映的问题属于紧急救助的(对于此类问题,服务中心应请诉求人及时向110、122等专门紧急救助系统求助)。

  二、处理流程
  市民填写诉求件-→市信访局将诉求件批转给处理单位-→处理单位处理诉求件-→处理单位回复意见发布-→市民凭验证码和诉求件编号查询回复意见。

    市民填写咨询件-→投诉咨询中心回复-→市民凭验证码和编号查询回复意见。

  三、办理时限
  “南平市网上投诉咨询系统”接收群众诉求件类型分别为咨询、投诉、举报、建议和感谢,按信访条例,所有来件1个工作日批转,处理单位接收诉求件之日起60天内办结。


    
  注意事项
  1、请市民保存好编号及验证码,以便查询办理结果。
  2、请市民留下真实联系方式,以便各单位在办理过程中进一步了解情况,市民的个人隐私将受到保护。
  3、市民需承担因您的诉求件内容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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