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城乡规划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报请审批南平市延平中心城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的请示》(南规综〔2017〕61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南平市延平中心城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具体批复如下:
一、同意《南平市延平中心城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与范围、规划老年人口规模、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局。在符合规划和用地管制的条件下,鼓励市场化养老设施发展,满足多层次养老需求。
二、该专项规划是以构建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建立与养老基本公共服务发展目标相适应的功能完善、规模合理、适度均衡的养老设施网络,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三、相关部门应根据养老专项规划确定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要求,结合实施措施,分阶段落实建设项目。
四、请严格按照本批复要求,认真组织规划的实施。实施过程中如有重大调整,应报原批准机关审批。
此复
南平市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