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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议
2024-11-01 15:37 来源:南平市人大办 访问量: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也成为社会焦点和难点问题。老年群体中农民是最无助、最弱势的,绝大部分都是空巢家庭,他们面临着生活水平低、健康状况较差、经济来源匮乏、日常起居无人照顾等实际困难,生活现状十分堪忧。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爱老助老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全国上下开办了很多敬老院、养老院、社区照料中心等,但农村老人具有群体规模大、收入低、居住分散的特点,这些机构很难满足他们的需求。90%以上的农村老人都是居家养老,政府部门应高度重视,完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措施,提升老人生活质量。

一、农村养老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年老体弱多病。步入老年人行列的基本上出生于上世纪四十、五十、六十年代,在那个物质极度溃乏的时期,他们早年生活十分艰辛。一辈子都在种田、种地,或者以出卖劳动力为生,超负荷超强度的劳作使得身体严重透支,不少老人长年带病工作,加之缺少必要的营养和休息,积劳成疾,落下一身的病痛。

(二)缺乏经济收入。退休的干部和工人都有一定的退休工资。而农民就是干到老、干到死的职业,收成一半靠勤劳一半看老天,十分微薄。身体状况好还能种点田,丧失劳动力的靠些或有或无的田租收入,有能力孝顺的孩子还能接济些,但大多数子女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因此,国家每月发放的一百多元的基础养老金成了农村老人唯一固定的经济收入,生计难以支撑。

(三)家庭照顾缺位。为贯彻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二女户居多。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的快速推进,农村人口尤其是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向城市转移,农村常住人口锐减。很多老年人由于生活习惯不同、不愿加重子女负担、爬不动楼梯等原因而留守农村。家庭结构分裂,形成老人一个家,年轻人一个家。由于老人日常生活得不到子女应有的照顾,生活孤单凄苦。

(四)社会关爱不足。近年来,国家对人口集中的城镇、社区养老关注较多,农村五保户孤寡户等特殊人员也由政府兜底照护,但对于农村的居家养老问题的严重性和紧迫性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随着农村老年人生理机能不断下降,家庭和村居都缺乏对老年人生理活动特征的考虑,没有配备适老化的器具、用品、功能建筑等设施设备,未对老年人提供安全、舒心的生活环境。

二、建议

面对农村居家养老存在的种种问题,建议政府部门应采取相应措施提高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一)提高基础养老金。目前福建省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户籍的老年人,每月可以领取基础养老金140元,但随着物价上涨,这份保障相对于日常开支显得有些微薄。建议逐步提高农村基础养老金待遇,特别对高龄、空巢、重病、伤残等情况的特殊老人提高补助标准,给予农村60周岁以上老人每月养老金增加到200元,70周岁以上增加到300元,80周岁以上增加到400元。

(二)解决看病难题。农村老年人与当代社会脱节,到医院看病不知道分科别类,对预约、挂号、就诊、检查、缴费、结算、取药等众多环无从下手。建议在村级给每一位农村老人创建健康档案,针对老年人基础性、常态性疾病进筛查和治疗;在村级尽可能配备医生和护理人员,配全、配齐常规药品,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对村级医护人员定期培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高且涨幅大,今年380元每人,比2022年上涨了30年,比2010年上涨了370元,农村老人缴费困难,建议农村70岁以上的老人免缴医疗保险费。

(三)提供适老化改造。农村适老化改造是居家养老的安全保障,建议政府部门要加快解决:一要因地制宜改造闲置公房,建设一批各具特色、适合本地需求的老年人活动中心,配备娱乐设施、活动器械等;二是整合政府、社会、民间力量,大力推进小型化村级日间照料中心、长者食堂等,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标准,提高服务质量;三是动员偏远山村、交通不便的老人转移到行政村、乡镇所在地生活,给独居老人提供监控服务设备。

(四)完善日常照料体系。养儿防老是我国优良传统,建议政府结合乡村振兴,鼓励外出子女返乡创业,即解决当代农村空心化、老龄化、土地撂荒化的问题,又可兼顾对老人的赡养;积极引导,开展睦邻友好活动,倡导邻里之间互帮互助,在子女不在身边时可以彼此照应;村干部、村民小组长要定期开展巡查,解决老人的真实问题和需求,或向老人子女反馈情况,引起子女的重视并承担起赡养老人的责任;组建一支志愿者服务团队或者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针对老年人团体或个人提供特殊性的、专门性的服务。

(五)加强政策和法律保障。要加大宣传和引导,切实关心老年人生活,倾听老年人心声,帮助老年人解决实际困难,努力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完整的保护老年人养老的法律法规,未来人口老龄化还会逐步提升,为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要通过专项立法加强对农村居家养老的支持力度。政府应从多个领域制定出台更多利好居家养老的政策,整合现有医疗队伍,建立医疗+、康复+、旅游+养老等相结合的有效模式,推进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运行,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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