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10〕92号)和中共南平市委、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南委〔2010〕70号),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制定,现予以公布。
南平市政府工作部门(3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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