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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了加快我市“6.18”项目成果转化落实,促进项目成果产业化,尽快形成生产力,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责任,强化服务 1、明确责任。本着“谁申报谁抓落实”的原则,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负责抓好各自对接项目成果的转化落实工作。 2、继续抓好往届对接项目成果的落实。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对前三届“6•18”对接项目成果转化落实情况进行梳理分类,建立责任制,认真抓好转化落实。协议项目要促其升级合同,合同项目要促其开工,开工项目要促其投产,投产项目要促其达产上规模。 3、着力抓好新对接项目成果的落实。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大项目成果对接力度,力争合同项目在对接当年开工,第二年投产,投产一年后达产上规模。 4、确定重点服务项目。各县(市、区)每年要从对接项目成果中筛选确定若干具有本地特色、科技含量高、投资规模大、影响力强、经济效益好的项目作为重点服务项目;市直相关单位也要确定相应的重点服务项目。 5、制定工作方案。每个重点服务项目年度工作方案要细化量化,内容包括开工时间、完成投资、投产时间、达产时间、产生效益等。 6、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每个重点服务项目要确定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要及时了解掌握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推进转化资金落实 7、策划招商引资。各县(市、区)要将建设资金有困难、项目单位又愿意推出招商的项目,进行认真策划包装,推出招商。项目策划结果于每年6月及年底前分两次报送市项目策划中心。 8、推进银企沟通。各县(市、区)每个季度要组织一次银企座谈会,向金融部门推介需要融资的项目成果,尤其是重点服务项目,并将沟通情况及时向市“6.18”组委会办公室反馈。 9、积极争取省上扶持资金。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筛选上报一批产业关联度大、带动力强、前景好的对接项目,积极争取省上各种扶持资金。 三、实施扶持政策 10、优先安排地方政策性扶持资金。市直部门和各县(市、区)要从科技三项费用、工业发展基金和扶持农业龙头企业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支出,优先扶持“6.18”转化项目,具体细则另行制定。 11、享受税收返还优惠。技术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以上、具有重大推广应用价值,且转化投产后年新增销售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项目,2年内由各级财政部门对该项目新增增值税的地方所得部分的80%返还企业(落户在各类园区内的项目,按园区政策执行)。 12、安排财政配套扶持资金。对于市属对接项目成果争取到省上“6.18”成果转化扶持资金,按照扶持资金10%的比例,安排配套财政扶持资金,待项目达产后产生税收,并经税务机关和市发改委认定后给予企业。对于市区一体化项目,财政配套扶持资金由市和延平区按市对区财政管理体制的分享比例进行分摊。各县(市、区)可参照此政策执行。 四、建立考核考评机制 13、考核对象。市政府每年对项目成果转化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评,考核对象为: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醒目成果对接任务的部门。 14、考核内容。主要考核项目对接、项目开工、项目投产、项目达产、争取扶持资金和项目日常工作管理等情况(见附件)。 15、奖励办法。市政府定期对各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项目成果转化落实工作情况进行通报,每年对在项目成果转化落实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市财政根据市本级项目争取省上“6•18”成果转化扶持资金3%的比例安排资金,作为奖金。各县(市、区)可参照此政策执行。 五、加强组织领导 16、确保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到位。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对项目成果转化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和服务作用,并强化相关部门的职责,确保人员和经费到位。 17、强化项目成果转化落实过程中的协调和服务。各县(市、区)每季度要召开一次项目成果转化落实协调会,听取项目成果转化落实的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项目成果转化落实过程中遇到的用地、融资等困难和问题,尤其是重点服务项目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将协调情况及时向市“6.18”组委会办公室反馈。
南平市人民政府 二00六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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