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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科技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的意见

[ 南平市科技局 ] [ 2007-12-07 17:12:44 ]

 

南科[2007]40

 

 

南平市科技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的意见

 

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为更有效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提高科技服务的透明度,根据《福建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和近年来政务公开工作的情况,鉴于认识调整,重新修订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推进科技事业快速发展。

一、实施政务公开的目的意义:

从实践“三个代表”,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执政为民能力的高度,着眼于贯彻全国、全省科技大会精神,为建设海西区绿色腹地建设提供坚实科技支撑,增强科技行政管理活动透明度,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全市科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政务公开组织机构

   1、市科技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长:  叶治平    (市科技局局长)

     副组长:        (市科技局副局长)

       员:  王丛辉    (市科技局总支副书记)

                    (市科技局办公室主任)

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办),由王丛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2、市科技局政务公开审议小组

  长:曾           (市科技局副局长)

副组长:王丛辉         (市科技局总支副书记)

  员:郑广铜         (发展计划科科长)

                   (成果专利科科长)

                   (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副主任)

3、市科技局政务公开评议小组

  长: 王丛辉    (市科技局总支副书记、纪检委员)

副组长: 秦 争     (科技管理科科长)

  员: 缪 起     (办公室主任)

         林 扬    (发展计划科副主任科员)

             (市政协委员、德赛机械装备公司总经理、局效能监督员)

       孟荣辉    (局效能建设监督员)

              (办公室办事员)

三、强化政务公开五项制度

1、责任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市科技局主要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对其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职能科室或业务部门领导负责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单位政务公开办公室(简称公开办)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审议小组负责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和实效性的审核把关;评议小组负责对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和评议。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全系。对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过程中,工作不力或不称职的领导和有关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予以效能告诫。

2、审议制度。由单位分管领导牵头,相关科室人员组成政务公开审议小组,从公开内容产生过程是否公正、合理,公开事项决策过程是否民主、科学,公开结果是否合法、真实、可信,是否突出重点等四个方面进行审议,以确保公开内容的真实性,要求做到公开一期审议一次,并做好审议记录,收集审议情况,存档备查。

3、评议制度。发挥局效能办的监督作用,由效能办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效能建设监督员、社会各界人士,对科技局及所属机构政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有效性进行评议,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通报。由效能办定期组织机关干部职工代表对单位内部的政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或组织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民主测评,不断提高民主监督质量和水平。

4、反馈制度。采取设立政务公开意见箱或发放政务公开征求意见表,广泛征求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和评议发现的问题,并通过政务通报会、新闻媒体以及在政务公开栏设立的“点题公开”、“回音壁”、“落实与反馈”栏目等形式向群众反馈,从而建立良好的干群、政群互动关系,促进各项工作开展。

5、备案制度。政务公开前,由局政务公开办公室将具体内容报市机关效能建设办公室备案,并报局机关效能建设办公室备案;局公开办应建立起政务公开工作的档案,将每期公开的内容统一归档,保存备查,避免有关科室对政务公开推卸责任,应付了事。

四、明确政务公开基本原则

政务公开应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

五、规范政务公开内容

政务公开应将社会普遍关心和涉及公众利益的科技工作有关事项,对公众反映强烈的科技工作有关事项,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科技工作有关事项,以及其他需要特别予以监督的有关事项,作为公开的主要内容。

1、对外政务公开的内容应当包括:

1)确定的促进科技工作发展的重要事项;

2)有关科技工作年度目标及完成情况;

3)有关市级科技三项经费的安排及使用情况;

4)各类科技成果评审、评奖和专利申请受理情况;

5)有关领导及科室领导人任免事项;

6)市科技局及所属机构职责权限、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等事项;

7)各类考试录用、人事安排等事项;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公开的政务事项;

9)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2、向本单位工作人员公开的内容应当包括:

1)领导人廉洁自律情况;

2)机关内部财务收支有关情况;

3)工作人员任免、晋级、交流、奖惩有关情况;

4)本机关工作人员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政务公开的具体内容由市科技局公开办依照规定,并根据科技工作性质、特点,以及公众关心程度,严格遵守保密法规、规章,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情况下研究确定。政务公开前,局公开办应当将公开的具体内容报市机关效能建设办公室备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求公开的其他政务事项,凡不属于保密范围的,都应当公开。政务公开的形式应当根据公开的内容确定,做到及时、真实、全面。

六、拓展政务公开形式

政务公开可以采取下列形式:

1、通过墙报公示;

2、设立政务公开栏和市政府政务公开栏;

3、发布公益广告;

4、实行政务通报和新闻媒体宣传;

5、举行政务听证会;

6、通过南平市科技信息网络和农业科技服务网络建立政务信息网络;

7、实行政务公开的其它有效形式。

对事关全局的重要事项、公众普遍关注的有关事项,要实行决策前公开和实施过程的动态公开,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七、严格政务公开工作程序

政务公开主要工作程序有:一是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局政务公开的具体内容,把公开内容用表格形式进行分解细化,落实到科室和具体人员;二是各有关科室按时将政务公开材料报送到公开办;三是公开办将各科室报来的材料送审议小组审核,审核后由审议小组组长签批;四是由公开办对公开的内容进行版面设计,并通过政务公开栏、局务网、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进行公开;五是每季度或每半年组织评议组进行评议,评议情况向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汇报,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研究整改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对外反馈;六是公开办及时将已公开材料装订存档。

八、建立规范的政务公开档案

政务公开档案一般按公开的时间(每季、半年或一年)进行整理装订,政务公开档案要有:政务公开总目录(包括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形式、档案存放等栏目)、每期公开原始材料、审议小组审议情况,评议小组评议结果,领导小组研究政务公开工作记录,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政务公开五项制度、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等。政务公开档案要专人保管,按期归档入库。档案可使用文字材料、照片资料、影像资料等。

九、加强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是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手段,监督检查形式:一是上级组织对下级进行检查,局公开办组织对科室进行检查;二是请局效能监督员、行风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等对局政务公开进行监督和评议;三是发动本单位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特别是对内政务公开情况的监督,开展各种评议民主测评活动;四是局公开办对本单位政务公开情况进行工作汇报,开展对公开工作点评活动;五是迎接市政府办、效能办组织人员对政务公开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及时整改。

 

 

                               南平市科技局

〇〇七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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