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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市政府办《关于批转南平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05〕265号)和市法制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和职权分解工作的通知》(南政法〔2008〕6号)要求,区政府法制办、区编办制定了《延平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经区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九日
延平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
区政府法制办 区编办
(2008年8月18日)
为做好我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05〕203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南平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05〕265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执法依据梳理转段工作的补充通知》(南政法〔2008〕6号)和《南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和职权分解工作的通知》(南政法〔2008〕6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做好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重要意义。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分解行政执法职权、确定行政执法责任,是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推动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的基础工作,是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政府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的重要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工作方案要求按时保质完成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各项工作。
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适用对象范围
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活动的一项重要制度,其适用对象范围为: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部门、法律法规授予行政执法权的组织和受行政执法部门合法委托开展行政执法的机关或组织(包括本区所有依法从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监督检查活动的政府工作部门、直属单位和垂直管理单位)及其执法人员。
三、依法界定行政执法职责
依法界定行政执法职责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础工作,主要包括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分解行政执法职权、确定行政执法责任三个方面。
(一)梳理行政执法依据
梳理行政执法依据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首要工作,包括梳理行政执法主体依据和梳理行政执法行为依据(目前市直部门基本完成,区直有关部门可以向相应的南平市直机关要来依据梳理结果,参照进行)。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1、责任单位。区政府行政执法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具体参照区政府《关于公布区级具有行政许可权单位的通告》(延政〔2005〕59号))负责梳理本部门、本组织的行政执法依据;实行垂直管理的行政执法系统的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由上级行政执法部门组织进行,我区相应部门配合、参照进行;接受合法委托开展行政执法的机关或组织的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由委托机关组织进行。行政执法主体依法是人民政府的,其行政执法依据由具体承担审核、实际把关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梳理,如环保处罚中责令关闭的需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出,则由环保局负责梳理。
2、基本要求。梳理行政执法主体依据的法律类型,为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省和部委)四个层次,只要有涉及明确规定执法主体职责的,都要逐一按效力高低列出;法律、法规、规章专条或专款规定几个部门共管某个事项,如规定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行使监督管理的,也要作为本部门执法主体依据;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而只有规范性文件或“三定”方案授予一个部门某项执法职责的,可以暂时列出。
梳理行政执法主体依据的形式要求:行政执法主体的名称要用与单位公章一致的全称;要写明行政执法主体的性质类型(法定、授权或受委托);要列明具体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机关(法不需注明)、生效时间和名称以及相关的具体条文,其中具体条文的次序,按法的效力层级、同级先后顺序形式排列,不同层次法要注明法的渊源并标注顺序和数量。
梳理行政执法依据既要准确,又要完整,要注意与上级有关部门的行政执法依据相衔接,避免遗漏;注意与行政执法依据的制定、修改和废止情况相衔接,力求准确;注意与本部门“三定”规定中的行政执法职权相衔接,力求完整。梳理时,要对行政执法依据进行分类排序、列明目录,做到分类清晰、编排科学。
(二)梳理行政执法行为依据
行政执法行为的类型及名称,统一为行政许可(不含非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监督检查和其他行政行为等九类,其中行政许可行为可以是审改办确定的行政许可项目;行政处罚要先点出行政违法行为(即处罚案由)、行政处罚种类和所有层次的法律依据条文。
梳理行政执法行为依据,要按九类行为先后顺序排列;要列明实施主体,多级或几级主体均实施的要注明,便于上下衔接;要按法律位阶层次列明具体条款并说明有多少件执法依据。
各单位要在9月31日前完成梳理结果报送任务。行政执法依据结果报送形式以省政府法制办印发样式为主,其中第一部分梳理行政执法主体依据部分作些增加,即要增加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授权条款;第二部分行政执法行为依据部分,要增中每一法律依据的性质,即要分别在行为后、依据前面加注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委规章、省政府规章及其件数,以形成完整法律依据层次。
区政府法制办将会同区编办、监察局、人事局等部门对各单位报送梳理结果进行公布前审查,主要参照市直机关已审定、公布结果,进行行政执法主体适格性、内容格式规范性和报送程序完整性等情况审查。对于适格的行政执法主体,上报区政府批准后,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公报上公布其主体名称、类型、主体依据,各行政执法主体也要在自己对外网站、办公场所予以公布并实施;对于行政执法行为依据,经审查同意后,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分批公布,各单位也必须在自己对外网站上公布,便于查询。
3、审核与公布。区政府行政执法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行政执法依据的梳理结果报送前,必须充分审核论证,经局(委、办)务会议审议后由主要负责人签发,并以报告的附件形式(仍需报送电子文本)报送,10页以上的可以缩小字体、双面打印,于2008年9月31前以电子文本形式(邮址为ypgovlaw@163.com)报区政府法制办。垂直管理部门要将结果向区政府法制办报备。
由区政府法制办会同区编办、人事局、监察局、效能办等审核,必要时召集相应的行政执法部门参加。审核结果于2008年10月30日前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发送相关部门和组织,并以适当的形式向社会公布。
4、时间安排。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工作应在2008年10月底前结束。
(二)分解行政执法职权
梳理的行政执法依据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区直行政执法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要认真做好分解行政执法职权工作。分解方法如下:
1、基本要求。区直行政执法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要根据本部门、本组织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设置,将本部门、本组织的行政执法职权(上述已经梳理的行政执法行为目录部分,具体的法律依据条文部分可删除),依法分解到内设的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并明确工作标准和要求。分解行政执法职权时,不得擅自增加或扩大本部门、本组织的行政执法权限。
分解行政执法职权,要坚持科学合理、便民高效的原则。既要理顺内设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关系,避免交叉重复,做到行政执法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又要有利于促进相互之间的协调配合,做到执法机构之间、执法岗位之间的行政执法职权相互衔接。内设执法机构多、执法领域广、执法任务重的部门,可以实行部门内的综合行政执法;行政许可需要行政执法部门内设的多个执法机构办理的,应该确定一个机构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和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一个行政执法部门为主实施,同时需由其他部门配合的,为主实施的部门应当主动同有关部门加强联系、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分解行政执法职权工作。
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职权发生交叉时,由区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和区编办负责协调。涉及行政执法依据的有关内容需要作出进一步解释的,按照工作程序提请法律规范的制定机关作出解释。涉及部门“三定”规定中的行政执法职权问题,由区编办负责牵头进行协调;经协调不能解决的,由区编办提出意见,报区人民政府决定。
2、执法人员资格。行政执法部门中被分解履行具体职能的执法人员原则上必须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凡未依照《福建省行政执法资格认证与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省政府第49号令)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书和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不得从事行政处罚工作。
3、时间安排。分解行政执法职权工作应当在2008年11月底前完成。
四、切实加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组织领导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是现阶段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这项工作环节多,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工作量大,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在区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牵头,区监察局、人事局、编办、效能办等部门配合,抽调人员组成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跟踪落实工作。区直行政执法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也要切实加强领导,要尽快抽调得力人员组成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并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按照本工作方案的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务求收到实效。
根据《若干意见》的要求,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过程中,要按照省里要求,逐步制定或修订完善行政执法主体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行政执法监督、公民投诉、控告、检举等制度。各部门要注意总结本部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做好和经验,认真研究工作中的问题,切实加强制度建设。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要把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与推进依法行政的学习、宣传和培训结合进行,使广大行政执法人员熟知职权,明确责任和义务,认真履行职责;使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了解其内涵,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积极参与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和评议。要不断总结、推广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经验,不断巩固取得的成效,不断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健康发展。
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研究落实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关规定。有关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区政府。
目前市直机关已完成梳理依据,区直各单位可参照市直机关梳理成果,对本单位依据进行梳理,补充县乡两级遗漏的职责内容并加以注明(在每一条文后注明A、B、C、D,A为省级职责,B为市级职责,C为县级职责,D为乡级职责,多主体均标注)。
附件:1、××局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梳理(范本)
2、××局行政执法职权分解表(范本)
附件1:
××局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范本)
一、××局行政执法主体的执法依据
(一)法定行政执法部门
名称:南平市延平区××局
执法依据:××件
1、法律×件
(1)……。
(2)……。
(3)……。
2、行政法规×件
(1)……。
(2)……。
3、地方性法规×件
(1)……。
(2)……。
4、部门规章×件
(1)……。
(2)……。
(二)受委托执法的机关或组织
1、名称:
执法依据:共×件
法律×件(或部门规章×件)
(1)……
(2)……。
二、××局行政执法行为的执法依据(注:以下每一行为事项后需加注A、B、C、D,其中A为省级权限,B为市级,C为县级,D为乡级主体权限,多主体均标)
1、行政许可××项
(1)许可事项(A、B、C)
执法依据:
(2)许可事项(A、B、C)
执法依据:
2、行政处罚××项
(1)处罚事项(A、B、C)
处罚种类:
执法依据:
3、行政征收×项
(1)征收项目(A、B、C)
执法依据:
4、行政监督检查×项
(1)监督检查事项(A、B、C)
执法依据:
附件2:
××局行政执法职权分解表(范本)
(一)行政许可职权分解
1.行政许可项目名称
(1)
……
实施机构:××科(室)
受理岗位:(执法人员: 、 )
审查岗位:(执法人员: 、 )
合法性复核机构:法制机构
合法性复核岗位:(合法性复核人员: 、 )
决定机关:××局(委、办)
决定岗位:(决定人:执法部门分管负责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岗位职责:
(1)受理岗位职责:
①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②申请依法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及时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③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⑤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并即时送审查岗位审查;
⑥受理或不予受理,应当出具加盖本部门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送达申请人;
⑦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
⑧办理时限为××天
(2)审查岗位职责:
①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②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名;
③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涉及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④实施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益事项的行政许可,应当进行招标、投标(具体程序依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
⑤写出拟作出准予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书面报告,经实施机构负责人签字后送审核把关机构审核;需要听证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听证申请的,要将案件所有材料移送审核把关机构,由审核把关机构按要求举行听证;
⑥制作准予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书,送受理岗位人员;
⑦办理时限为××天;
⑧立卷归档。(要求一案一卷;卷内内容和顺序为:目录、决定书和送达回证、申请材料、事实审核意见和报告、听证报告及相关证据材料、负责人批准意见等。)
注意:如果需要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作出决定的,招标、拍卖环节的职责要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详细规范。
(3)合法性复核岗位职责:
①审查实施该行政许可事项是否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证据是否充分确凿、程序是否合法等;
②需要听证的行政许可应当按照行政许可听证程序规定举行听证;
③提出意见并将合法性审查意见连同审查岗位执法人员的书面报告交由审查岗位执法人员呈决定岗位批准;
④办理时限为××天。
(4)决定岗位职责:
①不需要集体讨论的,根据审核意见和书面报告,直接签署准予或不予行政许可的意见;
②重大事项需要集体讨论的,应当由本部门领导集体讨论决定,由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
③办理时限为××天;
④交审查岗位制作行政许可决定书和立卷建档。
注意:行政许可的初审适用行政许可职权分解格式。
(二)行政处罚职权分解
1.行政处罚项目名称
(1)
……
实施机构:××科(室)
立案岗位:(执法人员: 、 )
调查岗位:(执法人员: 、 )
合法性复核机构:法制机构
合法性复核岗位:(合法性复核人员: 、 )
决定机关:××局(委、办)
决定岗位:(决定人:执法部门分管负责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
……
2.岗位职责:
(1)立案岗位职责:
①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违法行为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写出立案报告,经实施机构负责人签字后报决定岗位批准;
②决定岗位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立案;
③决定立案的,将有关材料送交调查岗位审查;
④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2)调查岗位职责:
①调查或者检查时要出示执法证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②询问或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③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执法部门分管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需要检验、检测的应当送法定机构进行鉴定;
④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将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告知当事人,同时,还应当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⑤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不得因当事人的申辩而加重处罚;
⑥依法应当听证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⑦制作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书(意见书),并将决定书及所有材料移送审核把关岗位审核;
⑧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⑨立卷归档。(要求一案一卷;卷内内容和顺序为:目录、处罚决定书和送达回证、立案材料、证据材料、听证笔录和听证报告、负责人批准意见等)。
(3)合法性复核岗位职责:
A.不需要听证或相对人没有提出听证申请的案件审查:
①从是否属本执法机关管辖范围、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证据是否充分确凿、事实是否清楚、程序是否合法等方面进行审查;
②提出意见并将合法性审查意见连同调查岗位执法人员的意见书等有关材料,交由调查岗位执法人员呈报决定岗位批准。
B.听证:
①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组织听证;
②听证主持人和记录员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③应当在举行听证的7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当事人、第三人和调查人员;
④举行听证听取各方意见,对证据进行质证;
⑤听证笔录要求由当事人、第三人和案件调查人员签字或盖章,听证结束后,应当制作听证报告;
⑥将听证笔录、听证报告和合法性审查意见连同调查岗位执法人员的意见书等有关材料,交由调查岗位执法人员呈报决定岗位批准。
(4)决定岗位职责:
①签字作出处罚或不予处罚的决定;
②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应当集体讨论决定,由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发;
③交调查岗位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三)行政强制职权分解
1.行政强制项目名称
(1)强制拆除
实施机构:××科(室)
审查岗位:(执法人员: 、 )
合法性复核机构:法制机构
合法性复核岗位:(合法性复核人员: 、 )
决定机关:××局(委、办)
决定岗位:(决定人:执法部门分管负责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
2.岗位职责:
(1)审查岗位职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
①立案。发现违法事实后,应当进行初步调查,经核实违法事实存在的,在24小时内填写《行政强制立案审批表》后,按法定程序报送批准立案或不立案。需要立案的,进入调查取证;不具备立案条件的,不予立案并说明情况;
②调查。查明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的事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③提出拟作出行政强制决定报告,并送合法性复核岗位审查;
④送达行政强制决定书。按照民诉法规定的送达程序送达决定书;
⑤执行。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执行程序执行。
⑥立卷归档(要求一案一卷)。
(2)合法性复核岗位职责:
①从是否属本执法机关管辖范围、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证据是否充分确凿、事实是否清楚、程序是否合法等方面进行审查;
②提出意见,并将合法性审查意见连同调查岗位执法人员的意见书等有关材料,交由调查岗位执法人员呈报决定岗位批准;
③办理时限为××天。
(3)决定岗位职责:
①签字作出行政强制或不作出行政强制的决定;
②重大的行政强制决定应当集体讨论决定,由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发;
③交审查岗位制作决定书。
(四)行政征收项目名称
1.行政征收项目名称
(1)
……
实施机构:××科(室)
征收岗位:(执法人员: 、 )
2.岗位职责:
(1)征收岗位职责:
①接收申请人报送的申报资料或者接收申请人提供的由其他岗位转来的需要本岗位征收行政征收项目的信息资料;
②审核申请人申报期限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③审核申请人享受减免行政征收项目待遇的,在减免行政征收项目期间是否按照规定办理申报;
④审核申请人申报缴纳行政征收项目方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⑤接收申请人申请延期申报或延期缴纳行政征收项目的申请,并转相关岗位审核;
⑥审核申请材料的项目填写是否规范、完整,是否与相关岗位转来的信息资料相一致;经审核,申报资料正确的,接收申报,在申报资料上签署意见和收到日期,退还申请人1份,同时录入申报信息,并根据所发生的业务类型填开相应的缴款凭证;经审核,发现资料不齐全、填列项目不完整,或者资料逻辑关系不准确的,向申请人说明原因,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不能当场更正的直接将有关资料退还申请人,由其更正后再次进行申报;
⑦对申请人违反规定逾期缴纳行政征收项目按规定应加收滞纳金的,征收岗位人员可同时开具滞纳金缴款凭证征缴入库;
⑧征收机关采用现金方式征收的应在收取现金的当日或次日,将行政征收项目款与缴款凭证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填开汇总缴款凭证将现金向国库解缴;
⑨按规定办理缴款凭证的领取、填用、保管、结报、缴销工作,按规定对本岗留存的资料进行归集、整理,传递相关岗位归档。
⑩办理时限为当天。
(五)行政裁决职权分解
1.行政裁决项目名称
(1)
……
实施机构:××科(室)
审查岗位:(执法人员: 、 )
合法性复核机构:法制机构
合法性复核岗位:(合法性复核人员: 、 )
决定机关:××局(委、办)
决定岗位:(决定人:执法部门分管负责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岗位职责:
(1)审查岗位职责:
①申请材料符合标准的,必须即时受理,并填写行政裁决申请材料接收凭证、行政裁决受理通知书和审批表,与申请材料一并送审查岗位审查;
②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予以行政裁决或者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
③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填写行政裁决补正材料通知书,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
⑤向被申请人送达裁决申请书副本及答辩通知书,并告知被申请人的权利;
⑥审核相关资料、程序的合法性;
⑦组织当事人调解。经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的,拟定裁决终结书;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制作书面裁决意见,并连同相关材料送合法性复核岗位审查;
⑧送达行政裁决书;
⑨办理期限为××天;
⑩立卷归档(要求一案一卷)。
(2)合法性复核岗位职责:
①从是否属本执法机关管辖、审查岗位制作的行政裁决是否公正、程序是否合法等方面进行审查;
②提出意见,并将合法性审查意见连同调查岗位执法人员的意见书等有关材料,交由调查岗位执法人员呈报决定岗位批准;
③办理时限为××天。
(3)决定岗位职责:
①对报送行政裁决的书面意见进行审定;
②重大的行政裁决事项应当集体讨论决定,由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发;
③签发行政裁决书。
(六)行政确认职权分解
1.行政确认项目名称
(1)
……
实施机构:××科(室)
受理岗位:(执法人员: 、 )
审查岗位:(执法人员: 、 )
合法性复核机构:法制机构
合法性复核岗位:(合法性复核人员: 、 )
决定机关:××局(委、办)
决定岗位:(决定人:执法部门分管负责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岗位职责:
(1)受理岗位职责:
①申请材料符合标准的,必须即时受理;
②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予以行政确认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并出具行政确认不予受理通知书;
③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填写行政确认补正材料通知书,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应当当场或者在×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⑤送达行政确认书;
⑥办理期限为××天。
(2)审查岗位职责:
①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②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名;
③审核相关资料、程序的合法性;
④发现行政确认事项直接涉及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⑤写出拟作出同意或不同意决定的书面报告,经实施机构负责人签字后送合法性复核岗位审查;
⑥立卷归档(要求一案一卷);
⑦办理期限为××天。
(3)合法性复核岗位职责:
①从是否属本执法机关管辖、审查岗位制作的行政确认是否公正、实体和程序是否合法等方面进行审查;
②提出意见,并将合法性审查意见连同调查岗位执法人员的意见书等有关材料,交由审查岗位执法人员呈报决定岗位批准;
③办理时限为××天。
(4)决定岗位职责:
①对报送行政确认的书面意见进行审定;
②重大的行政确认事项应当集体讨论决定,由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发;
③签发行政确认书。
(七)行政给付职权分解
1.行政给付项目名称
(1)
……
实施机构:××科(室)
受理岗位:(执法人员: 、 )
审查岗位:(执法人员: 、 )
审核岗位:(执法人员: )
决定机关:××局(委、办)
决定岗位:(决定人:执法部门分管负责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岗位职责:
(1)受理岗位职责:
①申请材料符合标准的,必须即时受理;
②申请依法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③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填写行政确认补正材料通知书,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应当当场或者在×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④送达行政给付决定书和其他法律文书;
⑤办理期限为××天。
(2)审查岗位职责:
①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②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或调查,需执法人员现场核实或调查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且需填写相应的核实调查表;
③公示或委托申报机构对拟批准享受行政给付的对象进行公示;
④起草予以或不予以行政给付的决定书,拟予以行政给付的,还应编写行政给付方案;
⑤拟写初步审查意见,报审核人员审核;
⑥立卷归档(要求一案一卷);
⑦办理期限为××天。
(3)审核岗位职责:
①按照规定的条件和标准对审查人提出的初步审查意见和行政给付方案进行审核;
②审核是否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申请材料是否完整和符合法定形式、程序是否合法等,并提出审核意见,报决定岗位批准;
③办理期限为××天。
(4)决定岗位职责:
①按审定标准进行审定;
②签署予以或不予以行政给付的审定意见。重大事项需要集体讨论的,应当由本部门领导集体讨论决定,由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
③办理期限为××天。
(八)行政监督检查职权分解
1.行政监督检查项目名称
(1)
……
实施机构:××科(室)
2.岗位职责:
(1)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切实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职责,加强法定职权范围内行政监管职能。要按照总体工作部署,在年初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可以临时提出监督检查计划。
(2)根据行政监管计划,认真组织人员、制定方案,切实落实监督检查,对行政相对人的活动实施监督。执法人员必须持行政执法证实施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分为对材料的监督检查和现场监督检查。
(3)强化投诉、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依法受理、及时处理投诉举报事项,及时向投诉人、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4)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情形,依法予以处理。对于情节较轻、无需处罚的违规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并定期复查;对于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触犯刑事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监督检查结束后,要撰写监督检查报告,做好总结归档工作。
(九)其他行政执法行为职权分解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职权的分解和岗位职责的确定,可以参照上述八类中相近或相似的行政执法职权分解和岗位职责确定格式。
主题词:行政事务 法制 职权 分解 通知
抄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8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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