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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阳市国税局服务重点企业二十条

[ 建阳市府办 ] [ 2008-09-05 16:58:04 ]
    建阳市国税局主动融入市委市政府“企业纳税百万”活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扶持重点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要求,推出服务重点企业二十条措施:
    (一)“上门”服务
    1、上门为新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提供办理税务登记、资格认定等咨询服务,向企业说明办理税务登记证、资格认定等涉税事项应提供的材料和具体要求。
    2、对最新的政策文件,要求税收管理员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上门或以其他方式送给相关重点企业。
    3、对新的办税软件,要求税收管理员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上门为重点企业安装。
    4、对参加市委、市政府“企业税收百万”活动的重点企业,要求税务人员每季至少上门宣传税收政策、纳税辅导一次。
    5、为用票量大的重点企业提供上门审核发票服务,解决企业购票需携带大量发票存根及空白发票缴销的不便。
    (二)“网上”服务
    6、依托南平国税对外服务网站为广大纳税人提供最新的税收政策信息。
    7、公布建阳市国家税务局税法咨询网络邮箱:jysgjswj@163.com(以建阳市国家税务局八个字的第一个拼音字母为网名),对重点企业提出的有针对性的政策法规疑难问题,通过纳税人网络邮箱进行“一对一”的政策传输和解答。
    8、全面实行网络申报纳税方式,辅以电子缴税,实现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完成申报纳税的全过程。
    (三)“提速”服务
    9、对重点企业办理涉税事项,在省国税局统一规定的办理时限内提速30%。
    (四)“提醒”服务
    10、对重点企业申报纳税、暂认定或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转正和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到期等涉税事项在规定的期限前,由税收管理员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对纳税人进行提醒。
    (五)“预约”服务
    11、实行“不定时”预约加班服务。对重点企业以函、电方式预约办理涉税事宜的,应做好记录,并在约定时间内加班办理。
    (六)“一站式”服务
    12、对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由办税服务大厅“一站式”服务窗口“集中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规定时限办结后采用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将办理结果及时通知纳税人并告知领取相关资料。
    (七)“一厂一策”专项服务
    13、对争创“五南式”、年税款200万元以上或有发展前景的重点企业,以做大做强、培植税源为原则,实行“一厂一策”专项服务,在税款延期缴纳、落实优惠政策和增值税发票供应等税收管理方面给予优先办理。
    (八)“一次性告知”服务
    14、对纳税人办事请求,做到一次性告知所办理程序、办理依据、应具备的全部条件和要求。
    15、对重点企业办理涉税事项,符合规定但部份材料不齐全的,先行办理,再补材料。
    16、对不符合条件、无法办理的涉税事项,应填写《建阳市企业办事否定报备(报批)单》报主要领导批准,告知其原因及依据。
    (九)纳税评估服务
    17、要定期下户对重点企业开展纳税评估服务,指导企业做好税收风险防范,对经过约谈和纳税评估补缴的税款不予处罚。
    (十)阳光稽查服务
    18、对重点企业纳税检查实行向市政府效能办报批(报备)制度。重点企业主动纠正,自查补缴税款、滞纳金的,可免予处罚。
    (十一)纳税服务工作保障
    19、税务人员纳税服务工作均要如实记录在《纳税服务手册》,税务机关将不定期对管理员纳税服务工作进行检查,确保服务重点企业工作落到实处。
    20、对违反以上承诺,未依法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服务行为的,责令限期改正,并追究相关责任。
    以上二十条从二00八年八月一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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