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南平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关于公布
南平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权责清单的通知
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8〕76号)、《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规范》(福建省地方标准DB35/1810-2018)及南平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三定”规定,明确南平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权责事项65项,其中:行政许可6项、行政处罚12项、行政监督检查9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行政权力8项和其他权责事项29项。现按程序予以公布。
因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及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致南平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权责事项发生改变的,南平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将及时进行调整,按程序报批后予以公布。
中共南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南平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19年12月31日
抄送:南平市审改办;
各县(市、区)委编办,各县(市、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中共南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综合科 2019年12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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