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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南平市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8 17:22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规定,总结南平市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南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np.gov.cn政务公开栏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南平市民政局页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平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平市建阳区崇阳街道广场西路496B638邮编:354200电话0599-8060636,传真:0599-8060676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南平市民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有关规定,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推进重点信息公开,积极主动回应群众关切,进一步抓好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持续提升民政机关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突出民政主责主业和群众关注重点热点,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养老服务、行政审批、人事任免等政府信息的发布。全年通过网站、新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6条,南平民政微信公众号阅读量51525人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健全完善《南平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严格按照登记、分办、答复、审核、送达、存档环节规范处理,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对民政领域政府信息的关注。全年办理依申请公开1件,答复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信息。按季度及时公布救助人数、资金使用等基本数据,如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孤儿基本生活补助、残疾人两项补贴、老年人福利等信息。及时公开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等,通过政策宣讲进村(居)等活动,让市民群众参与到政策落实和政策监督上来。

二是社会组织信息。做好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公告,及时公布社会组织年报情况;及时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信息发布在南平市人民政府官网并推送至信用中国福建南平

三是行政审批信息。2022年度,市级社会团体成立登记6件、变更登记22件、注销1件;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1件、变更登记 22件,注销2件;市级基金会变更登记1件。年检结果信息258条。全年共开展2次社会组织双随机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对21家随机抽取的社会组织进行检查,并将抽查结果通报在局网站上公开。

人事和财务信息。根据要求,及时公开民政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人事任免、2021年度部门决算和2022年度部门预算;及时公开2022年度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购买政府服务、项目招投标结果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情况

充分发挥南平市政府网站民政信息平台及南平民政微信公众号作用,集中对民政领域的信息动态进行公开。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强化政务新媒体建设,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全年共发布信息145360篇,阅读访问量51525人次。

(五)监督保障机制

开展政务公文、信息写作培训,切实提升信息报送人员业务工作能力和新闻敏感度。编制《南平市民政局信息发布审核表》,坚持做好信息公开内容保密审查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可用性、实用性和安全性。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机关全员岗位绩效考核,明确各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职责任务,定期开展督查和通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诚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交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

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运行状况良好,但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相比,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信息内容不全面不及时;二是公开方式渠道单一等问题。三是主动公开意识还有待提高。

针对以上问题,做出以下改进措施。一是着力提高政务工作发布质量。针对工作需要及社会关切,第一时间发布社会救助、养老慈善、殡葬、婚姻、社工等方面政策信息。二是切实发挥各类媒体平台作用,扩宽政务公开渠道,丰富解读形式,让政策深入民心。三是着力强化业务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熟练掌握各区块政务责任。多方式提高政务信息公开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南平市民政局

           2023120

 

(此件主动公开)



文件下载:南平市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南平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31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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