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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民政局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南平市电影家协会(住所: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272号南平电影公司办公楼):

提交申请“关于申请注销登记南平市电影家协会”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注销登记南平市电影家协会

(业务主管单位南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50700064103623F、法定代表人姚威、注册资金3万元)注销登记后,应将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和印章上缴南平市民政局,并做好银行账户和代码证的注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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