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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阳区兴茂大厦项目人防易地建设费测算的请示报告》的回复

建阳区人防办:

    你办关于《兴茂大厦项目人防易地建设费测算的请示报告》(潭人防办综字[2016]13号)收悉,经研究回复如下:

兴茂大厦项目为地面13层单体建筑,首层建筑占地面积958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9851.16平方米,依据《福建省人防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其应建人防面积应为958平方米。你办上报的关于《兴茂大厦项目人防易地建设费测算的请示报告》中提出的三个测算方案,我办意见认为第2方案符合人防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此回复。

 

 

南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6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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