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防办2022年度法治政府
建设工作报告
2022年,市人防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观念新思想新战略,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中共南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为主线,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严格依法履行行政职能,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民主决策机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为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办成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由办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监察科,具体负责对接市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本办各科(站)做好全年法治建设工作,形成了办领导亲自抓、专门机构负责落实、专职人员具体办事、相关科室协同参与的良好格局。办党组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定期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办党组书记对人防“权责”清单、“放管服”改革和审批制度改革等重大事项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充分发挥好“第一责任人”在法治建设中的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办作表率。二是健全完善科学的领导班子工作程序和决策机制。完善办党组议事和决策工作制度,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对涉及民生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前广泛征求意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福建闽越律师事务所李丽云律师作为我办法律顾问,明确法律顾问职责,完善法律顾问考核机制,确保法律顾问在我办依法行政中发挥实效,为我办重大事项决策提供法律服务,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合法性、民主性、科学性。
(二)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人防管理方式,优化人防公共服务环境,满足群众办事需求,提升人防服务质量和水平,按照行政审批改革要求,认真对照部门权责清单所列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理出人防系统权责清单41项,其中行政许可5项,行政处罚2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征用1项,行政监督检查6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和其它权责事项25项。二是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在工程建设项目四个审批阶段梳理出涉及本部门的审批事项清单,并根据不同类型工程建设项目梳理涉及本部门事项的审批流程,为企业提供详实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办事指南。三是精简审批环节、规范审批事项。对标对表其它设区市审批服务事项承诺时限,通过“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进一步减少及压缩审批服务事项时间,今年共提速7项审批服务事项,提速后全部审批服务事项从一至二个工作日改为即办件。四是做好政务服务事项与通用目录清单绑定的工作,实现国家、省、市、县、乡的事项名称、事项类型、法律依据、基本编码信息等“五级十五同”,审批事项与基本目录绑定比例达100%。五是完善省上办事大厅的办事指南信息,完善“马上办、就近办、网上办、一次办”办事清单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六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人防监督管理,落实建设工程人防设计、施工质量和安全责任,强化人防工程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定了《南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加强工程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办法》,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监管方式,完善市场监管体系,进一步推动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检查,完成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及时将检查结果推送至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确保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监督制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主动接受市人大及市政协工作监督,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支持审判机关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建立健全行政应诉制度。二是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建立完善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及时接收投诉举报和情况反映,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三是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开展正风肃纪自查督察。持续深化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切实推动人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严肃认真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通过建章立制、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切实落实“反馈问题”的整改。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凡是不涉及秘密事项的全部依法主动公开,主动将南平市人防办2022年度人防审批事项、人防易地建设费收缴情况在南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五是积极稳妥处理矛盾和化解群众信访问题。我办从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努力化解各类矛盾和群众信访问题,在政策解疑释惑上,积极发挥咨询解答作用,积极做好政策咨询解答工作,本年度共回复多起12345信访和群众投诉件,回复率和满意率均为100%。
(四)加强学习教育,增强法治意识
一是组织机关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学习教育,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三是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突出学习宣传党章和党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四是加强宪法和人防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工作人员对宪法和人防法律法规的理解认识,不断更新执法人员观念,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规范依法行政行为。
(五)、加强普法宣传,有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一是抓好人防干部法治教育。为办机关干部职工订阅《法治日报》《福建法治报》等报纸报刊,下发《人防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选编》,供广大干部学习,加深对人防法律法规及政策的了解,提高依法依规行政能力。办领导带头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条例》《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主动融入应用于工作之中,做到依法履职和依法行政。二是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利用国家安全日、防灾减灾日、防空警报试鸣日、国家扶贫日、安全生产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人防疏散演练、人防重要经济目标防护训练、人防跨区实战训练等重大活动和“中国·南平 领导访谈”节目等重点场合,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通过现场宣传、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材料、讲座培训、新闻媒等多种形式,着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五进”工作。三是结合人防业务工作,适时向服务对象和监督管理对象宣传介绍人防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他们对人防审批工作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四是办领导坚持以身作则,带头学法、讲法、宣传法,每年办领导坚持坐客“领导在线访谈”,适时宣传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人防法》、《福建省人防条例》等相关法律和人防政策法规。五是以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为人防普法宣传重点,扎实做好人防普法宣传工作。在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方面。定期每月给市委、市政府领导送中国人防杂志,每季度并向分管领导汇报人防工作,提高各级领导对人防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理解。
二、存在的问题
我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实际问题和不足。主要是:
一是人防行业法规建设长期滞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1997年实施,目前已24年未修订,与之相配套的法规政策不健全,导致一些权力事项的执行无法律依据,人防执法仍存在依据滞后、缺乏可操作性及处罚力度较弱、处罚形式单一等问题。二是人防依法行政氛围还不够浓厚。社会各界对人防工作,特别是人防法律法规的了解还不够广泛、深入,依法履行人民防空义务还不够自觉。三是市、县两级人防部门法治工作力量薄弱。人防法治工作人才匮乏,特别是县级人防部门(挂在住建部门)工作人员编制少,法治专职人员基本空缺,工作任务较为繁重,难以适应法治人防建设的需要。
三、2023年工作打算
坚持以建设法治政府为奋斗目标,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责任清单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继续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人防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规划,把《人防法》普法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抓实抓好。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和网络等媒介,开展深入广泛的宣传,在重大活动日和重要时段,做到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网络报刊有文字。持续深入地开展人防法律法规和宣传教育“五进”活动,有效提高全体市民对人防工作的认知度、支持度和参与度。
二是进一步提高法治建设水平。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坚持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积极营造全办上下学法懂法普法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加大对人防相关政策文件全面梳理的力度,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对我办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坚持依法行政,落实行政责任制,提高工作效率,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是加强人防执法队伍建设。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省、市执法考试,让更多人取得执法资格,不断充实人员力量;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努力提高法治水平和能力,为今后开展执法活动储备力量。
南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