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规定进行编制,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全文在“中国南平”网站(http://www.np.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
若有疑问或意见,可通过“中国南平”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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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19年,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特例,持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不断提高政务信息的透明度,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发挥了政府信息服务群众、促进发展的作用。
(一)落实政府信息管理责任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对标《条例》要求,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梳理,结合工作实际,先后修改完善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和《政策解读工作规定》,进一步梳理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布程序、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办理要求、政策解读材料草拟及发布工作流程,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环节的责任人、办理时限和工作要求,压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做好主动公开信息发布
按照《条例》规定,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及时修改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将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全部纳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在信息形成的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安全,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双审查机制,即在政府信息起草过程中同步审查确定信息的公开属性,在信息公开发布前再次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既保障了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顺利公开,又确保不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不被公开。在主动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发布的基础上,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和对重大改革措施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政策性文件的解读工作。解读材料将简洁明了的文字说明和生动活泼的彩色绘图相结合,与公开信息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发布,极大帮助社会群众了解和掌握政府政策和发展思路。2019年,南平市政府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5条,涵盖法规文件、社会事业、城乡建设、重大项目、应急管理等11个方面,发布重要政策文件解读28份,其中《南平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办法》、《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南平中心城区公共场所养犬管理的通告》等解读材料广受社会好评,为政策落实和社会管理起到了较好引导推动作用。
(三)履行好依申请公开职责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通过“中国南平”网站向社会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通过网络、书面以及当面申请的方式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细化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做到即收即办、限期答复,原则上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答复申请人。申请人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获取方式、途径;所申请公开信息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及理由;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存在或不属于南平市政府办负责公开的,如实告知申请人。2019年,南平市政府办办理信息公开申请21件,答复21件,办结率100%,较好发挥了政府信息的社会服务功能。
(四)推动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在持续加强政府网站、政府公报等传统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基础上,统筹推进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政务新媒体与传统信息公开平台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服务质量。在“中国南平”网站醒目位置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信息公开规定、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报、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意见箱等6个子栏目,每个工作日更新相关栏目,及时刊载政策性强、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府公开信息,有效提高了浏览量,2019年“中国南平”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浏览量达1.3万余次。在“中国南平”网站首页设置了“南平市政府门户网站”微博和“南平微门户”微信公众号互动链接,进一步优化了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传播、互动、查询、办事服务等功能,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移动信息服务。一年来,“南平市政府门户网站”微博发布信息232条,关注量1104个,“南平微门户”公众号发布信息960条,订阅数2444个,取得了良好社会效应。同时,持续做好《南平市人民政府公报》编纂工作,及时刊载南平市政府及办公室制发的重要政策性文件、人事任免信息和选登部分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每两月编制一期,电子版与纸质版同步发行,电子版在“中国南平”网站“政府公报”专栏中展示,纸质版免费赠阅至图书馆、档案馆、行政服务中心等重要政府信息公开场所以及各建制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全年赠阅纸质政府公报13800份,拓展了基层群众及时准确了解政府信息的渠道。
(五)强化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列入“文明科室”考评和人员绩效考核中“办文、办会、办事等工作”的重要考评内容,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造成工作失误或延误,甚至被省、市通报批评的,将在年终“文明科室”考评和人员绩效考评中扣分,出现重大失误的将取消优秀等次评选资格。为进一步征集社会群众对南平市政府办信息公开工作意见建议,在“中国南平”网站设置“信息公开意见箱”专栏,安排专人定期收集社会群众意见建议,及时答复回应。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24 | 24 | 2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
| 0 |
行政强制 |
|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1 | 2411491.75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9 | 1 | 0 | 0 | 0 | 1 | 2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8 | 0 | 0 | 0 | 0 | 0 | 8 | |
(二)部分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8 | 1 | 0 | 0 | 0 | 1 | 1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3 | 0 | 0 | 0 | 0 | 0 | 3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9 | 1 | 0 | 0 | 0 | 1 | 2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工作创新不足,主要完成上级部署的工作任务和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维护工作,工作缺少新亮点;二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有时和申请人沟通不足,提供政府信息不能完全满足申请人需要;三是人员配置比较薄弱,业务能力水平还有待提高。
(二)下一步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与省政府办公厅及其他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加强联系,切实提高业务能力。二是完善制度建设。新《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新任务,目前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还没有完全适应《条例》要求,将尽快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三是创新工作思路。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开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思路,发布更多的人民群众关注、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政府信息,加强政策解读和社会回应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