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和市委“五增”工作部署,促进南平市航空市场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壮大南平市旅游产业,提升营商环境,方便群众出行,结合南平实际,制定《南平市促进航空市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提升武夷山机场航班执行率,方便旅客出行,解决航司不愿飞、旅客不愿意选乘航班的痛点难题。进一步加大旅游客源地市场营销力度,与航空市场开发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航空旅游市场开发。
三、工作进展
《若干措施》自2023年5月启动政策研究工作,起草期间,市交通运输局先后两次次征求相关单位意见。此后,市政府分管领导主持,召集市发改委、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文旅局、审计局,武夷山市政府、武夷山机场等成员单位进行专题讨论。市交通运输局充分吸收各方意见,进一步完善了《若干措施》,按程序完成了规范性文件审核、公平性审查,最终经市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四、主要内容
(一)建立协调推进机制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南平市航空市场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市航空市场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二)设立专项奖补资金
除省级补助资金外,南平市、武夷山市各出资3000万元,其他县(市、区)统筹出资900万元,在市本级设立财政专户,专项用于设立基地公司、开辟航线航班、航空市场营销等方面的资金奖补。武夷山市及其他县(市、区)出资部分纳入南平市本级财政专户管理,采取一季一拨、按季结算、年终清算。
(三)明确培育奖补标准
从鼓励设立基地、鼓励新开航线、鼓励执行固定航班、支持引流航空客源、支持特殊航线航班五个方面予以扶持。主要内容:
1.对航空公司在武夷山机场设立临时过夜基地,每停放1架飞机奖励100万元;航空公司在南平市注册成立子公司或分公司,正式挂牌运营一年后,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
2.对航空公司新开辟航线连续执行一年及以上,且每周执行航班不少于三班,给予50万元一次性开办费用奖励。
3.对航空公司执行直航航班,单程直飞时间在1小时及以内的,按每往返航班2万元补贴;单程直飞时间在1小时以上,按每往返航班3万元补贴。执行经停航班,按每往返航班4万元补贴。
4.对航空公司执行直航航班,单程直飞时间在1小时及以内的,按每人次200元奖励;单程直飞时间在1小时以上,按每人次300元奖励。航班每季度平均客座率在80%以上的,按每人次50元予以额外奖励。执行经停航班,按每人次400元奖励。
5.对重点旅游客源地城市航线航班、竞争航线航班等特殊需要开通的航线航班,对航空公司的奖补资金实行“一事一议”,具体由南平市航空市场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四)强化市场精准营销
从南平市航空市场高质量发展奖补专项资金中每年安排500万元以内专项用于航空市场营销。
五、注意事项
1.本措施自2023年9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航空旅游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南政办〔2017〕174号)同时废止。
2.本措施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奖补资金申请及拨付等具体办法由南平市航空市场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商市财政局另行制定。
联系单位:南平市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0599-8869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