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促进武夷新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激活武夷新区土地市场需求,实现城市开发建设绿色可持续发展,在前期充分调研和借鉴吸收各地市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武夷新区房地产市场发展实际,制定本《措施》。
二、主要内容
(一)推动房地产去库存
1、实施购房补贴政策。由武夷新区管委会、建阳区政府统筹安排3000万元购房补贴资金,对在武夷新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新建非住宅商品房的购房人,按购房价的3%给予购房补贴。
2、实施购房就学政策。放宽入学条件。在武夷新区核心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业主凭不动产权证或凭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完税凭证,其适龄子女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可按照武夷新区优质学校划片范围申请入学,由市区两级教育部门按购房先后顺序予以统筹安排。
3、强化房地产信贷支持。落实新发放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落实“认房不认贷”政策,更大程度满足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4、支持存量停车位去库存。对交房已满两年仍有大量车位未出售出租的小区,允许经过一定的公示程序后,向周边停车位较为紧张的小区业主出租部分车位。
5、加快推进租购并举。通过新建、改建、盘活存量等多种方式,多渠道筹集租赁住房房源,构建多层次租赁住房供应体系。
(二)支持房地产企业竞地开发
从优化土地出让方式、缓解房地产企业竞买土地资金压力、鼓励使用房票、鼓励在南国企央企参与房地产开发建设、实施税收优惠政策五个方面予以支持。主要内容:
1、优化土地出让方式。主要是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在武夷新区有序探索开展“立体生态住宅”(第四代建筑)项目试点。
2、缓解房地产企业竞买土地资金压力。允许土地出让金分期缴纳。
3、鼓励使用房票。对已在建阳区域内(含武夷新区)参与使用房票的房地产企业(含其子公司或母公司),允许其用持有的未兑付房票,优先结算后用于支付武夷新区新竞得的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的土地出让金。房地产企业所持有的已到节点可兑付资金视同相应资金已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4、鼓励在南国企央企参与房地产开发建设。为提高央企、省属企业参与竞买经营性土地的积极性,若其竞得地块,可为央企、省属企业所承建的市本级工程项目的工程进度款,开通绿色通道及时支付,缩短企业建设资金的周转周期。
5、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按最低可执行标准执行,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缴纳的欠税及滞纳金,可先行结算缴纳欠税,再依法缴纳滞纳金。
(三)优化审批和营商环境
从优化房地产项目审批服务、支持既有建筑功能业态调整互换、落实开发片区供电保障、推行存量房“带押过户”合并登记服务、优化项目施工服务五个方面予以支持。主要内容:
1、优化房地产项目审批服务。允许房地产项目总体一次性规划、分期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办理材料由17项精简到5项,办理时间由3个工作日缩减为1个工作日。
2、支持既有建筑功能业态调整互换。优化审批流程,对改变使用功能且符合《既有建筑功能业态可调整互换清单》(详见南建审批〔2023〕2号)的既有建筑装修、加固工程,在项目具备相应法定办理条件前提下,准予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和消防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
3、落实开发片区供电保障。提前建设、预留接入电源点,保障新建住宅小区电力及时接入,不增加房地产开发企业新建住宅小区项目红线外电力接驳投入。
4、推行存量房“带押过户”合并登记服务。在确保交易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无需提前归还剩余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即可办理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
5、优化项目施工服务。在土地出让前审核并落实地块土方外运弃土点。房地产企业竞得土地并缴纳50%土地出让金后,可先行进场进行土石方开挖、勘探等前期工作。根据企业申请,视情允许分阶段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三、其他事项
1、本《措施》自2023年10月1日开始执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实施过程中,市直相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及时配套出台必要的具体实施细则;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按上级政策执行;本市原有政策文件内容与本文不一致的,以本文为准。各县(市、区)可结合当地实际,参照出台相关政策。
2、本《措施》由市住建局负责解释,购房补贴和购房就学实施细则分别由市住建局、教育局另行制定。
联系单位:南平市住建局,联系电话:0599-8722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