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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强化鳗鱼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南政办规〔2023〕11号
2023-10-27 09:52 来源: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一、制定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国家、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及《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规范鳗鱼等淡水养殖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闽环规20221)文件要求,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全面提升鳗鱼养殖污染防治水平,不断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在省级工作要求与原有省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方案基础上,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制定强化管理措施,经市政府多次研究修改完善,制定出台了《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鳗鱼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目标任务

各县(市、区)按照“生态优先、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属地管理”原则,坚决守住“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底线,严格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严格管控鳗鱼养殖区域布局和养殖规模,应当按照规划及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要求,实施提升改造或退出。优化鳗鱼养殖业布局,推进养殖方式科学转变,引导其走向工厂化、智能化、生态化,助力鳗鱼养殖绿色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特点

一是突出防治工作必要性。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刻领会持续做好鳗鱼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是巩固我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成果和争当生态文明建设“优等生”必然要求,充分认识当前存在的禁养区清除不彻底、尾水治理设施建设标准不高、污泥处置不到位、运行管理不规范等短板和问题,坚决杜绝盲目乐观情绪,持续推进鳗鱼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是强化养殖过程监督性。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等要求,我市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生态优先、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属地管理”原则,坚决守住“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底线,严格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严格管控鳗鱼养殖区域布局和养殖规模,深化鳗鱼养殖污染防治,强化对于养殖全过程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推广尾水综合利用集成技术模式,推动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或达标排放,提升循环水使用率。

三是压实责任落实重要性。《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打好法治、市场、科技、政策“组合拳”,完善相关技术支撑、监督考核等保障支撑体系,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全面提升鳗鱼养殖污染防治水平,不断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

、主要任务

《通知》包括个部分。

第一部分:充分认识鳗鱼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重点强调要充分认识鳗鱼养殖污染防治存在的短板和问题,采取坚决有效措施,完善尾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真正实现达标排放。

第二部分:全面优化鳗鱼养殖空间布局。重点强调要严格管控鳗鱼养殖区域布局和养殖规模。

第三部分:推进鳗鱼养殖及尾水处理设施提档升级。重点强调要在养殖全过程提高设施建设水平与管理要求。

第四部分:加强鳗鱼养殖污染防治监管帮扶。重点强调要健全鳗鱼养殖污染防治全链条监督制度。

第五部分:推动鳗鱼养殖污染防治责任落实。重点强调各方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0599-863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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