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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国家医疗保障
局开展2025年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
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直属事业单位、各县(市、区)派出机构

现将《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医保函〔20252号)转发给你们,请全面组织辖区内各定点医药机构对照问题清单扎实开展2025年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工作及时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于每月30日前将本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情况数据统计表报送至稽查科。

 

  

南平市医疗保障局

2025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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