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的意见及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质检质〔2006〕64号)精神和《福建省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2007年推广应用工作方案》,市局制定了《南平市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2007年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与市局监督科联系。
联系电话:0599-8822762,联系人:池贵仁 。
附件:《南平市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2007年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
落实科学发展观 加快南平市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
2007年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
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是综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和编码技术,对企业产品实施电子监管的全国性网络系统,推广应用电子监管网对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服务企业发展,提高政府监管水平,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保护名优产品,建立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和促进经济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为了进一步做好2007年度电子监管网的推进工作,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电子监管网的推广应用是贯穿整个“十一五”时期,加强、深化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措施的一项重要工作。实现这项目标,需要经过重点突破、逐步铺开、全面覆盖3个阶段。其中,2006年-2007年是重点突破阶段,主要目标是推进实施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的“百百万万”放心商品工程。到2010年,力争将所有适合入网的企业和产品入网,在全市城乡销售网点广泛布设信息查询终端,基本建成功能完善、机制健全、反应快捷的产品质量监控系统和执法打假保名优信息联动系统。电子监管网的推广工作要按照积极推动、企业志愿、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从重点产品、重点企业和重点城市开始,逐步向全面推进发展。
2007年我市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目标是实现是即签约入网企业超过150家,申请密钥企业超过75家,申请赋码企业超过50家,激活监管码企业超过25家。力争总局公布的首批100种入网产品目录中(附件一,以下简称“百种产品目录”)适合入网的中国名牌、国家免检、地理标志保护企业签约率达到100%;适合入网的福建名牌企业、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签约率达到25%以上。积极推动目录外产品适合入网的企业申请入网。根据已激活监管码企业的分布情况,合理布设商场超市及乡村销售网点的信息查询终端。
二、目标分解
(一)根据总局公布的“百种产品目录”,结合我市国家免检、福建名牌及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分布情况,分解至各县(市、区)局的2007年推广工作任务如下:
1、延平区应完成签约入网企业32 家,其中申请密钥16家,完成赋码8家,已激活监管码企业5家;
2、武夷山市应完成签约入网企业20家,其中申请密钥10家,已完成赋码5家,激活监管码企业3家;
3、邵武市应完成签约入网企业12家,其中申请密钥6家,完成赋码4家,激活监管码企业2家;
4、建瓯市应完成签约入网企业25家,其中申请密钥13家,完成赋码7家,激活监管码企业4家;
5、建阳市应完成签约入网企业16家,其中申请密钥8家,完成赋码5家,激活监管码企业3家;
6、顺昌县应完成签约入网企业6家,其中申请密钥3家,完成赋码2家,激活监管码企业1家;
7、光泽县应完成签约入网企业5家,其中申请密钥3家,完成赋码2家,激活监管码企业1家;
8、浦城县应完成签约入网企业20家,其中申请密钥 10家,完成赋码5家,激活监管码企业3家;
9、政和县应完成签约入网企业8家,其中申请密钥4家,完成赋码 2家,激活监管码企业1家。
10、松溪县应完成签约入网企业5家,其中申请密钥3家,完成赋码2家,激活监管码企业1家。
(二)中信国检福建分公司负责对申请入网企业进行免费培训及技术指导,协助申请入网企业办理签约、赋码等各项工作,并于
三、工作要求
实现2007年工作目标,端正思想、统一认识是前提,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是关键,营造氛围、措施到位是保证。各县(市)局要高度重视电子监管网的推广应用工作,要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体系,切实将这项利国利民的德政工程抓细抓好抓出成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要把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各县(市)局要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小组,成员要由局内相关业务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工作小组负责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和工作完成时限。同时,要指定1个部门作为具体落实的局内牵头部门,指定与市局的工作联系人,指定专人负责综合协调与中信国检福建分公司的业务衔接。要建立完善的责任考核机制,加强督导,做到工作有部署,措施有落实,结果有检查。
2、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成立以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的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并在质监部门设立办公室。领导小组成员应当包括工商、信息、经贸、农业、食药、宣传等在电子监管网推广过程中需要协调的部门和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及协调工作。
3、中信国检福建分公司要切实做好业务技术支持工作,成立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技术小组,负责入网企业的业务洽谈、技术服务与保障。要指定专人与市局推广工作小组联系与沟通,负责监管系统和执法打假信息联动系统的建设与技术服务。
各县(市)局应在4月底和5月底前分别将本局的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小组成立情况、与市局的工作联络人名单和政府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情况报市局监督科。
(二)精心组织,突出重点。
1、要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推广工作方案。各县(市)局要根据市局的规划,结合本地情况,制定本部门的推广工作方案和任务分解表,要将任务和进度落实到人。方案中要明确工作目标、职责任务、进度安排和工作要求等内容。各县(市)局的工作方案应于
2、突出重点,以提高推广工作的有效性。一是要突出重点产品,要优先选择食品、化妆品、建材、农资等产品入网;二是要突出重点企业,要动员中国名牌、国家免检、地理标志保护、福建名牌等名优产品生产企业作为第一批入网企业;三是要突出重点区域,首先要在市政府所在城市及一些假冒伪劣现象比较严重、产品质量问题突出的农村地区实现突破;四是要突出重点场所,在查询终端布设场所的选择上,要优先考虑入网产品销售集中、商业网点分布密集、查询终端需求量大的商业网点和场所。
3、抓点促面,扎实推进。要优先选择那些产品曾被假冒、企业利益受到侵害、打假意识明确、入网需求强烈的企业和行业作为推广应用工作的试点,确保推广一个企业,成功一个企业,推广一类产品,成功一类产品,最终达到全面覆盖。
(三)强化措施,有效推进。
1、在中国名牌产品的申报中,对列入“百种产品目录”的产品,动员企业加快入网步伐;对“百种产品目录”中与中国名牌评价目录吻合的产品和适合入网的产品,在名牌评价中将入网作为加分评价项目,鼓励引导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入网。
2、将国家免检产品与入网产品目录结合起来,应当进入电子监管网而未进入的企业,原则上不得申请免检资格;对已进入电子监管网的企业,减少对企业及其产品质量的检查活动;对已经纳入电子监管网目录并已获得免检资格的企业,在免检有效期满重新申请时,必须进入电子监管网,否则原则上不予受理复评申请。
3、对已获生产许可证且加入电子监管网的企业,简化每年的年审手续,入网企业仅提供年度报告,不再进行现场检查;对尚未加入电子监管网的获证企业,加大定期监督的频次和力度;对已加入电子监管网并正在申办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优先安排审查,加快审批进度,要推动企业在办证的同时加入电子监管网。
4、鼓励未入网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入网,对已列入电子监管网的企业,在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第一时间向商业超市通报企业的获证信息;对已入网的企业减少监管频次,年审简化程序,只交报告不做现场检查。
(四)抓好宣传,营造氛围。
1、要做好企业的宣传动员工作。电子监管网建设是一项创新工程,是从源头抓质量的重要举措,是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举措,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举措,是完善质量监管体系的重要举措,但社会各界有一个从不了解到初步了解,由初步了解到广泛欢迎的过程,各级质监部门一定要积极做好企业入网的宣传动员工作,要召开有当地知名企业参加的动员大会,推动电子监管网工作的开展。
2、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展宣传。要通过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要利用质量月活动,扩大宣传效果,不断增强全社会对电子监管网的知晓度和认可度,营造良好的推广和应用氛围,为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监管网络的积极作用。
3、要深入企业宣传讲解。对重点企业,要主动上门讲解,开展面对面的宣传,听取企业意见,消除企业顾虑,提高企业对电子监管网的认识,要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在签约、赋码、购标、监管码供应等各个环节遇到的困难。
(五)定期通报,严格考核。
1、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各县(市)局应于每月2日前将上月的推广工作情况按附表二格式,分别用书面和电子邮件报送市局监督科,省局将每季度通报1次各县(市)的推广工作进展情况。
2、市局已决定将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列入今年对各县(市)局领导班子的考核项目之一。
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的推广应用是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工作有效性,加快质监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的战略举措,各县(市)局一定要贯彻落实好总局和省局的决策部署,按市局制定的规划,克服困难,积极稳妥,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好各阶段的推广工作任务,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一:首批入网百种产品目录;
附件二: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
附件一:
首批入网百种产品目录
序号 |
种类 |
产品名称 |
1 |
食 品 |
大米 |
2 |
小麦粉 | |
3 |
食用植物油 | |
4 |
肉加工品 | |
5 |
水产加工品 | |
6 |
白糖 | |
7 |
红糖 | |
8 |
冰糖 | |
9 |
方糖 | |
10 |
糖果及巧克力制品 | |
11 |
蜜饯果脯 | |
12 |
饼干 | |
13 |
方便面 | |
14 |
奶粉 | |
15 |
炼乳 | |
16 |
奶油 | |
17 |
干酪 | |
18 |
消毒牛奶 | |
19 |
酸奶 | |
20 |
乳饮料 | |
21 |
肉类罐头 | |
22 |
禽类罐头 | |
23 |
水产品罐头 | |
24 |
水果罐头 | |
25 |
蔬菜罐头 | |
26 |
味精 | |
27 |
酱油 | |
28 |
食醋 | |
29 |
淀粉 | |
30 |
淀粉制品 | |
31 |
酱腌菜 | |
32 |
炒制品 | |
33 |
膨化食品 | |
34 |
速冻面米制品 | |
35 |
白酒 | |
36 |
啤酒 | |
37 |
葡萄酒 | |
38 |
黄酒 | |
39 |
纯净水 | |
40 |
饮用水 | |
41 |
汽水 | |
42 |
矿泉水 | |
43 |
果菜汁饮料 | |
44 |
固体饮料 | |
45 |
植物蛋白饮料 | |
46 |
红茶 | |
47 |
绿茶 |
序号 |
种类 |
产品名称 |
48 |
食 品 |
花茶 |
49 |
乌龙茶 | |
50 |
紧压茶 | |
51 |
化妆品
|
洗发水(膏) |
52 |
化妆水 | |
53 |
头发用冷烫液 | |
54 |
润肤膏霜 | |
55 |
润肤乳液 | |
56 |
洗面奶 | |
57 |
染发剂(膏、粉、水等) | |
58 |
护发素 | |
59 |
香粉(散粉、爽身粉、痱子粉等) | |
60 |
化妆粉块(胭脂、眼影、粉饼等) | |
61 |
发用摩丝 | |
62 |
定型发胶 | |
63 |
香水、古龙水 | |
64 |
花露水 | |
65 |
指甲油 | |
66 |
唇膏(含液体唇彩) | |
67 |
发油(乳、腊等) | |
68 |
洗手液 | |
69 |
沐浴剂 | |
70 |
非永久性染发剂(含彩喷) | |
71 |
卸妆液(含眼部清洁液) | |
72 |
生发液 | |
73 |
焗油膏 | |
74 |
睫毛膏 | |
75 |
护肤类面膜(含无纺布、粉、液体等) | |
76 |
眉笔 | |
77 |
唇线笔 | |
78 |
眼线笔 | |
79 |
啫喱类发用品(含水、膏等) | |
80 |
液体眼影 | |
81 |
粉底液(含膏状粉底) | |
82 |
发色漂浅剂 | |
83 |
鼻贴 | |
84 |
浴盐 | |
85 |
护肤精油 | |
86 |
美目胶 | |
87 |
建 材 |
灯具 |
88 |
日用陶瓷 | |
89 |
建筑涂料 | |
90 |
油漆 | |
91 |
木地板 | |
92 |
细木地板 | |
93 |
复合木地板 | |
94 |
交联聚乙烯电力电缆 | |
95 |
农 资 |
种子 |
96 |
化肥 | |
97 |
农药 | |
98 |
饲料 | |
99 |
植保机械 | |
100 |
地膜 |
附件二:
各县市列入“百种产品目录”的名牌、免检和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数汇总表
序号 |
县市名称 任务项目 |
延平 |
建瓯 |
建阳 |
武夷山 |
邵武 |
光泽 |
顺昌 |
浦城 |
松溪 |
政和 |
1 |
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企业数(家)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2 |
获得国家免检企业数(家) |
2 |
1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3 |
获得福建省名牌产品企业数(家) |
6 |
2 |
0 |
2 |
0 |
1 |
1 |
2 |
0 |
0 |
4 |
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数(家) |
14 |
4 |
0 |
1 |
1 |
2 |
1 |
4 |
1 |
1 |
5 |
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数(家) |
24 |
48 |
33 |
92 |
23 |
13 |
12 |
39 |
18 |
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