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食药监食〔2008〕66号
南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和广告
专项整治的通知
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和广告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保健食品安全监管,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切实保障消费者利益,现将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和广告专项整治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进一步规范我市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查处名称、标签和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保健食品及伪造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标志、标识的假冒保健食品。建立符合当地实际情况开展广告发布企业信用信息采集、档案记录、信息发布的工作制度。积极引导企业规范广告发布行为,进一步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促使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秩序明显好转。加大保健食品广告监管力度,使夸大或虚假宣传保健食品功能、疗效,擅自篡改广告审批内容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二、整治内容
(一)流通环节及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专项整治。
各县(市)重点对流通环节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进行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检查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是否符合批准证书内容和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以产品批准证书内容为依据,按照“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对产品标签说明书进行逐项对照检查,检查项目分别如下:①保健作用和适宜人群;②食用方法和适宜的食用量;③贮藏方法;④功效成分的名称及含量;⑤保健食品批准文号;⑥保健食品标志;⑦有关标准或要求所规定的其它标签内容。
2. 重点检查产品标签说明书中是否有虚假或夸大功效、扩大适宜人群或宣传具有诊疗作用和其它特定保健功能的内容。
3. 对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进行核对,是否有伪造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或盗用批准文号、保健食品标志的行为。
(二)生产环节保健食品专项整治。
各县(市)对辖区内所有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含委托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产品是否为有效批准文号生产,产品标签说明书是否有违法违规行为。检查内容和方法同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专项整治部分。
2. 生产企业是否按照批准的内容组织生产、是否改变产品配方、生产工艺、企业产品质量标准等。
(三)保健食品广告专项整治。
保健食品广告整治内容:一是以保健食品名义宣传的食品;二是保健食品广告中下列违法行为:未经审查擅自发布的、篡改审批内容的、使用过期文号的、假冒广告批文的;利用患者、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疗效证明的;夸大功能、宣传疗效和保证治愈的;任意夸大产品保健功能,或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断言、保证的行为。
三、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由各县(市)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实施阶段(6月-8月底)
1.部署阶段: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辖区内的所有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单位)情况、品种数量情况等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登记在册,并于7月底上报市局食品安全监管科。
2.自查阶段(8月份):各县(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当地实际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二)检查总结阶段(9月底前)
根据专项整治结果,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督促企业进行自查并及时整改,市局适时组织抽查整改情况。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提出进一步做好监管工作的具体意见。市局将全市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汇总后上报省局。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和部署,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和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对制假售假的案件,要依法予以严厉查处,或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三)为全面了解专项检查情况,请各单位认真填写有关报表(表格附件1、2、3、4、5),并进行汇总。
(四)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典型案例单独附后)和所有汇总表(excel格式),于9月30日前一并上报市局食品安全监管科(所有材料均采用书面材料和E-mail两种形式)。
联系方式
食品安全监管科:董涛 陈惠华
联系电话:0599-8863656
E-mail:npspaq@fjfda.gov.cn
附件: 1. 2008年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
2.南平市保健食品企业产品信息收集情况统计表
3.南平市保健食品经营(批发、零售)企业产品信息情况调查表
4. 保健食品广告发布企业信用管理登记表(一)
5.保健食品广告发布企业信用管理登记表(二)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保健食品 专项整治 工作 通知
抄送:各县(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南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08年5月26日印发
附件1:
2008年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公章):
产品来源 检查情况 不符合规定情况数量(个) 处理情况
检查单位数 检查功能数 检查产品数 不符合规定产品数 保健作用和适宜人群 食用方法和适宜的食用量 贮藏方法 功效成分的名称及含量 保健食品批准文号 保健食品标志 其它标准规定内容 整改情况(数量) 移送情况(数量)
批发企业
药品经营企业 批发
零售
零售企业(专营店)
生产企业(含委托加工)
合计
备注
单位负责人: 审核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附件2:
南平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产品信息情况调查表
企业名称(公章): 企业地址:
编号 产品名称 批准文号 保健功能 生产情况
(含委托加工) 卫生许可证号 是否通过GMP审查 备注
企业负责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注:此表由生产企业填写;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卫生许可证、GMP审查情况复印件作为附件附后;
生产情况按照企业自行生产、委托企业加工进行分类,如果是委托加工,请填写委托生产企业名称。
附件3
南平市保健食品经营(批发、零售)企业产品信息情况调查表
经营单位(公章): 地址:
序号 保健食品名称 生产厂家 批准文号 保健功能 标签说明书内容
企业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附件4: 保健食品广告发布企业信用管理登记表(一)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纳入信
用管理
的企业 生产企业名称
经营企业名称
是否有广告批准文号 有 □ 广告批准文号:
无 □
发布广告不良行为违规记录
发布违法广告的时间、次数
及媒体 一般违规
违法原因 严重违规
违法原因 是否被采取强制措施 信用等级评定结果
信息等级
变 更 时 间 信用变更的
原因 变更后的信用
等级
备 注
附件5: 保健食品广告发布企业信用管理登记表(二)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产品名称 广告中标示的产品经销公司或生产企业 广告中标示的保健食品批准文号 广告批准文号 刊播媒介名称 刊播时间 一般违规
违法原因
严重违规
违法原因 次数
处理部门
处理结果
注: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分类
严重违法:1、任意夸大产品功效或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断言、保证。
2、利用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名义或利用医疗、学术机构或专家、学者、医务人员和消费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
3、含有治愈率、有效率、获奖及与其它品种进行比较等综合性评价的内容。
4、含有其它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内容
一般违法:除上述严重违法广告以外的违法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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