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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好2003年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

 

 

各县(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

根据中共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开好2003年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闽药监党组〔200320号)精神,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现就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为能够集中时间和精力解决领导班子存在的有关问题,更好地发挥民主生活会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今年各县(市)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安排在830日以前完成。

二、主要议题

(一)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大和胡锦涛总书记在西柏坡学习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坚持开展“两个务必”的学习教育,按照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核心在保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结合学习郑培民同志和谷文昌同志的先进事迹,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着力解决好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问题,特别是解决好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问题。认真改进领导方法和工作作风,不断增强宗旨观念和公仆意识,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始终做到“两个务必”,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二)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通过对本单位贯彻执行“两个条例”的情况进行认真的对照检查,进一步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具体制度,真正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之中,自觉抵制来自各方面不正之风的干扰,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推进党组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

(三)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精神,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围绕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提出和重申的领导干部“三个不准”、制止用公款大吃大喝等各种奢侈浪费行为、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要求,回顾总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省委反腐倡廉“六个机制”的情况,对照检查是否做到既廉洁自律、做好表率,又敢抓敢管、认真负责,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各县(市)局要认真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认真总结去年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根据市局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建议以及贯彻执行《干部任用工作条例》监督检查情况,尤其是干部、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本次民主生活会的其他议题。

三、具体要求

(一)深入学习,提高认识。按要求学习时间一般安排3天,其中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天。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胡锦涛同志在西柏坡学习考察时的重要讲话、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精神和“两个条例”的过程,作为解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习、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的过程。认真贯彻落实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把学习理论与推动工作结合起来,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统一起来,坚持贯彻落实党中央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团结一致,扎实工作,夺取防治“非典”和落实九项药品监管任务双胜利。

(二)严格要求,注重实效。开好民主生活会必须高标准、严要求,注重实效,确保质量。要着重抓好三个重要环节:一是会前认真征求意见。可以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等办法,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回顾总结领导班子成员思想和工作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确定重点解决的问题。二是会上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这是衡量民主生活会质量高低的一个主要标志。要坚持实事求是、“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开门见山,直奔主题,具体深入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克服和纠正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讲成绩不讲缺点、只进行自我批评不敢开展批评等不良现象,积极、正确地开展思想斗争,确保民主生活会的质量。三是会后要认真整改。对本次民主生活会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制订相应的整改措施。整改措施要明确具体、切实可行,既有整改时限,又有落实的具体部门和责任人,整改措施和落实情况应在一定范围内向干部、群众通报。

(三)明确责任,强化督导。开好民主生活会,关键在“一把手”。党组“一把手”既是第一责任人,也是第一落实人。要带头认真学习和掌握有关文件精神,提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带头自我剖析,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亲自抓整改,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和按有关规定办事,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整体效能,努力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按照一级抓一级的原则,建立健全上级党组成员指导下级党组民主生活会的制度。市局党组成员将分头参加县(市)局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进行具体指导。对那些不符合要求的、走过场的或不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单位和主要负责人,要提出批评,令其改进,必要时经批准可责令其重开。

(四)各县(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和具体事项,应提前10天报市局人事教育科。民主生活会后应将民主生活会的具体情况写成综合报告(班子成员发言提纲附后)连同民主生活会原始记录(复印件)、群众意见、整改措施等(含软盘),各县(市)局应分别报市局人事教育科和当地党委组织部、纪委及机关党工委。

 

 

                        二○○三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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