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食药监局(已归档) > 其他 > 经贸工交

关于在全市药监系统开展“文明言行示范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市药检所:

我市药监系统组建以来,各单位以开展效能建设、创建文明单位为主线,注重抓好机关作风建设,严格执法,文明服务,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为进一步贯彻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服务发展,突出以人为本,以民为本,加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南平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要求,市局党组决定在全市药监系统开展“文明言行示范活动”。

各单位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深入搞好思想发动,提高对开展“文明言行示范活动”意义的认识,人人自觉投身于活动中去,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起模范表率作用;《文明言行规范》要印发人手一份;开展“文明言行示范活动”要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作风建设、思想道德建设、队伍建设结合起来,要与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结合起来,与行风建设结合起来;要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严肃处理不文明言行。市局将随时对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并接受群众投诉,各单位文明言行执行情况作为年终岗位目标考评的一项内容。

附:《南平市药监系统文明言行规范》(试行)

 

 

 

 

                     二○○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