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局药检所,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进全省药监系统精神文明建设,丰富干部职工文化生活,省局决定举办全省药监系统“贯彻十六大,推进新发展”的文艺晚会。市局党组要求要“充分准备,积极参与,全力保障,提高质量”。现将有关精神和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晚会时间:省局晚会于2003年12月下旬举行。市局拟于10月下旬视情组织文艺调演或晚会。
二、晚会地点:省局晚会在福州市,市局调演(晚会)在延平。
三、参加单位:县(市)局、市局机关、药检所和我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一般每个单位人员控制在5名以内。
四、有关保障:演出道具、服装和费用各单位自理。
五、要求
1、加强领导。此次省局文艺晚会和市局文艺调演(晚会)是药品监管系统体制改革后举办的第一次文艺活动,对于扩大药监系统影响,树立良好形象,活跃干部职工文化生活,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有着积极意义,各单位党组要高度重视,要有一名分管领导负责,任务要落实到具体人头,并在人员、时间、财力等方面给予保障。市局党组决定由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张剑平同志分管此项工作,以监察室为主,人教科、办公室配合做好各项具体工作。
2、突出主题。此次参演的节目形式不限,但要突出宣传贯彻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宣传药监工作新发展新形象,体现药品监管工作的根本宗旨、工作方针和特色以及2003年省局党组提出的“
3、实施步骤:第一步各单位在8月中旬前要上报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及预报演出节目的数量、内容和形式,同时各单位都要创作《福建药监之歌》歌词,并于
二○○三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