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预防非典工作的领导。当前各县(市)药监局要认真组织学习全国、全省预防非典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上来。要充分认识防治非典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继续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加强预防非典工作的指挥和领导,认真履行好药品监管的职责,做到思想不松懈,领导不削弱,工作不放松,防止在工作中出现疏漏。
二、认真部署,狠抓今冬明春防治措施的落实。各县(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对本部门的应急工作体系进行一次自查,检查本局及所属单位指挥机制是否健全,应急预案是否完善,信息传递是否畅通,防治措施是否到位。对存在的问题,要进行认真整改。要结合当地的实际,做好今冬明春防治非典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完善工作责任制,凡工作不落实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三、突出重点,开展防治非典用药的整治。当前,各级药品监管部门正在深入实施药品放心工程,加大对药品科研、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的监督力度。各地要把预防非典工作与实施药品放心工程紧密结合起来,定期或不定期加大对涉及防治非典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过期失效药品及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同时要加快农村药品监督、供应网络建设的步伐,从根本上整顿和规范农村药品市场。
四、加强协调,形成联合执法的合力。各县(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和联合,做好预防非典工作。要着重完善和建立长效联合执法机制,积极与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协调,开展联合执法活动,严厉查处涉药违法违规案件,从而有效地发挥各部门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要协助医药行业主管部门做好防治非典药械储备工作,把好储备药械质量关。
五、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24小时值班制度。市局防治非典工作值班电话为0599-8837922,传真8828364。单位如有重大情况,要随时逐级向上报告。同时请各县(市)药品监管局将本辖区的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预防非典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情况以书面形式,于10月25日前报送市局稽查科。
二○○三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