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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查处有关假药的通知

 

 

 

 

各县(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闽药监[2003]函稽379号文的通知精神,要求协查药品市场出现的假冒药品。请你们结合正在实施的药品放心工程,组织查处附表中所列的假冒药品。在查处过程中,如有重大案情线索(制假窝点及重要供货渠道)请及时上报市局稽查科。

附:假冒药品一览表

 

                二OO三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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