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据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闽食药监稽函〔2005〕146号)文精神,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解除暂停销售和使用普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批次“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的通知》(国食药监市〔2005〕37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