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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企业拍卖活动备案

1.事项名称拍卖企业拍卖活动备案
2.办理依据 
3.受理条件 
4.申请材料 (一)拍卖国有资产。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拍卖国有资产的,委托人应当提交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备案资料或批准文件以及资产评估报告,营业执照复印件。拍卖国有资产的有关规定有:国务院国资委《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4}268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省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及交易管理的通知》闽国资产权{2004}71号)。拍卖国有资产依照法律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需经审批才能转让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在拍卖前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二)拍卖法院委托的标的。委托人应提交法院的相关法律文书,委托拍卖合同及物品清单。

  (三)拍卖公物(罚没物品等)。拍卖人应提交省或设区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指定该企业拍卖公物的批准文件;对该标的的处置意见书;以及相关法律文书及物品清单。

  (四)拍卖文物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五十四、五十六条的规定,拍卖人应提交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拍卖许可证复印件和省、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的审批文件及拍卖物品清单。  

  (五)拍卖房产。委托人应提供有效的权属证明(包括产权证明和土地使有权证明),共有产权的还必须提交所有产权共有者书面同意拍卖意见书;房产使用情况说明。房产涉及抵押情形的,应当提交抵押权人同意拍卖的意见及双方当事人处置债权债务的书面协议。

  (六)拍卖土地使用权的。委托人应当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法院判决书,以及县级以上政府土地管理部门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或建设用地许可证。

  (七)拍卖在建工程。委托人应当提交该标的相关报批手续,包括立项批文、规划许可证、用地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及其他相关手续。

  (八)拍卖破产清算企业财产的。委托人应当提交该破产企业成立的破产清算小组对破产清算的决议及物品清单,法院的有效法律文书及破产清算公告。

  (九)拍卖船舶的。委托人应当提交该船舶的国籍证明;竞买人必须持有船舶行使资格证明;船舶需进行拆卸的,竞买人必须持有拆卸资格证明。

  (十)拍卖各类车辆的。委托人应提交车辆购置证、车辆行驶证、变更情况、车辆违章处理情况。进口车辆还须提交海关的进关凭证;罚没的车辆应提交处罚决定书;报废车辆,竞买人应提交处理报废车辆的资格证书。

(十一)拍卖无主货物的。委托人应当提交县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处置意见书;委托拍卖无主货物自公告起未达到三个月的法定期限,应当提交县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或司法、执法机关先行处置意见书。

(十二)拍卖烟酒、食品、药品、化装品的。委托人应当对所委托标的提供质量检测报告书;竞买人应具备相应的资格。拍卖罚没走私烟草,根据国务院四部委200013号文件规定,竞买人必须具有特种卷烟批发许可证。

(十三)拍卖粮食。储备粮拍卖,委托人应提交政府粮食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竞卖人应具备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并公示的粮食收购资格,营业执照在经营范围中有注明粮食收购。陈化粮拍卖,竞买人应提交省级粮食、工商部门核发的《陈化粮购买企业资格认定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福建省购买陈化粮的企业承诺书》。

    (十四)拍卖广告牌位。委托人应提交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文件。竞买人应具有户外广告发布许可资格。 

5.受理机关工商局 
6.决定机关工商局 
7.办理程序拍卖企业举办拍卖活动,应当于拍卖日前7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备案内容如下:1、拍卖会名称、时间、地点;2、主持拍卖的拍卖师资格证复印件;3拍卖公告发布的日期和媒体、拍卖标的展示日期;4、《委托拍卖合同》、拍卖标的清单及有关审批文件复印件;5、其他材料;各类拍卖标的应当是委托人所有人或依法可以处分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拍卖标的均应提交能证明标的权属状况的真实有效的证件、证明。拍卖企业应当在拍卖活动结束后7日内,将竟买人名单、身份证明复印件送拍卖活动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标的物有瑕疵的应提交标的物瑕疵的有关说明。 
8.办理时限 
9.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10.收费情况 
11.表格下载福建省拍卖企业拍卖活动报备表 
12.办理状态查询 
13.结果公示 
14.在线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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