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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住所变更登记

1.事项名称 外商投资企业住所变更登记 
2.办理依据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施行细则》 
3.受理条件

1、公司住所发生变更;

2、新住所是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具备生产经营条件。 

4.申请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依法作出的决议;

3、修改章程[需经法定代表人及投资者签字(盖章)]

4、能够证明公司对新住所享有使用权的文件;

5、法律、法规、规章对住所在消防、环保、国土等方面有特殊规定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

6、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5.受理机关 南平市工商局(县级局受理的企业转报市工商局) 
6.决定机关 南平市工商局(县级局受理的企业转报市工商局) 
7.办理程序

1、企业备齐文件后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机关受理后发给《登记受理通知书》;

2、领照人凭《登记受理通知书》及身份证到登记机关缴交登记费,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变更通知书》;或者领取《登记驳回通知书》。

 
8.办理时限 提交的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做到即时办结。需要对申请材料、文件核实的,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法定15个工作日)。 
9.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10.收费情况 110元(变更费100元、工本费10元) 
11.表格下载 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  
12.办理状态查询  
13.结果公示  
14.在线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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