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南平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函〔2012〕157号)要求,汇总南平市各县(市、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南平”网站(<http://www.np.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若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通过“中国南平”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南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八一路439号,邮编:353000,电话:0599-8830330,传真:0599-8891101,电子邮箱:xxgk@np.gov.cn )。
一、概述
2012年的南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中共南平市委、南平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层层分解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闽政办〔2012〕99号)文件精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稳步推进,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做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中国南平”网站在中国软件评测中心、人民网、新浪网、百度共同举办的第十一届(2012)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中获全国地级城市政府网站中排名第四,较2011年又前进了三名,连续三年位居全国前十;在由中国信息化研究与促进网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等支持单位共同主办的“2012年中国优秀政府网站推荐及综合影响力评估”中,荣获“中国政府网站领先奖”,在全国地市级政府网站中排名第五。
(一)完善工作机制
1、健全工作机构
成立了南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公开办”),负责协调指导及监督检查工作,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各级各部门也普遍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了责任机构和责任人,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深化提供了组织保障;保密部门有效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市档案馆、图书馆做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查阅场所,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有效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公众的工作。
2、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
2012年制定了《南平市政府公开信息送交暂行办法》、《南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南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办法(试行)》、《南平市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制度,进一步推进了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
3、加强指导监督
(1)任务分解
根据省里的统一部署,市政府办下发了《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南政办〔2012〕119号),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要求,并对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进行任务分解,将重点工作落实到有关部门。
(2)每季通报
2012年三月份我市印发了《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南政办〔2012〕36号),市政府韩康平秘书长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该文件上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市信息公开办要督促检查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并予以通报。市公开办认真贯彻韩康平秘书长批示,对各县(市、区)政府信息公开进行了检查,并由市政府办印发了《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2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情况的通报》(南政办〔2012〕50号),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并提出要求。在第二、第三、第四季度,市公开办先后印发了《关于2012年第二季度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通报》(南公开办〔2012〕5号)、《关于2012年第三季度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通报》(南公开办〔2012〕8号)及《关于2012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通报》(南公开办〔2012〕11号),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并提出要求。
(3)绩效考评
我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市直单位绩效管理和效能考评,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充分调动各相关单位工作积极性,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大公开力度
1、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过程公开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类信息,如《武夷新区区域规划》、《南平市“十二五”旅游业发展专项规划》、《南平市教育优先发展“十二五”规划》、《南平市防灾减灾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等;增强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透明度,在《闽北日报》、“中国南平”网站、“大武夷新闻网”等主要媒体上公布全市“五大战役”、“三维对接项目”等重点项目进展情况;主动公开各灾后重建项目的规划总平面图、建设方案并征求建议和意见。
二是提高行政审批过程透明度。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组织编制并公开行政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及审批事项办理服务指南。通过“中国南平”网站“网上办事”专栏和南平行政服务中心网上行政审批受理发布平台,全面公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受理部门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提供网上申报、查询、反馈、投诉等服务,增加行政审批过程透明度。
2、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政策解读及执行公开情况
一是在制订和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公共政策时,积极采取征询、听证、专家论证等征询民意的有效程序和方式,广泛征求了社会各方意见,推动公众有序参与;二是依托“中国南平”网站推出“在线访谈”,邀请教育局、建设局、水利局、劳动保障局、国税局、地税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44家职能部门领导上网在线介绍决策过程,面对面解读有关政策的具体内容及执行情况,本年度已举办38期领导访谈;三是针对市政府的重要工作、重大决策、重大活动、重要规划及其实施情况等,并结合社会、媒体、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适时向社会发布政府权威信息。
3、强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1)推进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
一是做好财政预决算报告工作。财政预决算报告在经市人大批准后的2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
二是做好“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准备工作,以便积极稳妥地逐步推进。为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市“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市财政局于2012年8月成立了“三公”经费工作小组,加强了“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和公开准备工作。在“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上,每年在编制部门预算时,都将控制“三公”经费管理做为重要工作来抓,要求各预算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完善相关制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支出原则上不得超过上年水平;严格控制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装修,以及超标准配置办公家具;严格控制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等活动,切实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在年度编制部门预算时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有效地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
一是住房保障政策公开。在“中国南平”网站及市住建局网站公开保障性住房的法律法规、地方规范性文件、优惠政策、申请条件和程序、运营及退出管理等。
二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公开。在项目建设所在地现场、“中国南平”网站及市住建局网站公开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设计划、项目信息、房源信息等。
三是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信息公开。保障性住房的配租配售坚持“三审三公示”原则,首先由城区各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在街道和社区宣传栏进行首次公示;其次,由延平区政府复核,并在区政府政务公开栏和延平区政府网站公开,进行第二次公示;再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审核并配租配售,通过街道和社区宣传栏、《闽北日报》、“中国南平”网站及市住建局网站进行第三次公示。
(3)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公开
一是办事事项信息公开。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人员可登录“中国南平”网站及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查询《餐饮服务许可证》办理进展情况;发证情况和注销名录在闽北卫生监督网公布。
二是食品安全标准公开。在闽北卫生监督网公开《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餐饮业卫生规范》(征求意见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征求意见稿)、《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管理办法》等10余项近年新颁布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三是餐饮服务单位违法信息公开。在对各类餐饮服务单位日常执法检查中,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截止目前,共处罚各类违法单位12户。开展了餐饮服务单位“鲜肉及肉制品”、腐竹质量安全整治活动,组织开展了全市农村及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学校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学校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建筑工地食堂整治等多项整治行动,这些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动态均整理成餐饮食品安全整治信息90条,通过网站和制作成简报向社会公布。
四是食品安全有关政策、日常监管等信息公开。2012年以来在政府网站上公开食品安全信息35条、编发食品安全简报16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大型宣传活动2场。食安委主要成员单位在各级电视台、各类报刊等媒体上播(刊)发有关食品安全信息报道200多条。
五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首先是网站公开,在“中国南平”网站上设立专栏,发布公示公告、通报、查处情况等相关信息46条,在南平市经贸信息网上开设了“食品安全”专栏,及时公开食品安全工作动态,同时在南平商务预报平台上进行公开;其次是电视报道,食品安全有关重大会议和活动均邀请电视台和报社进行报道,安排专项宣传经费,确保食品安全有关报道及时在电视上播出,结合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对治理餐巾纸、油条、大排档、小餐饮等工作进行专题报道,在南平电视台播出14期节目,省电视台播出5期节目;第三是报刊宣传,结合老百姓关心的热点问题做好餐饮单位食用油检查情况的宣传,2012年已编食品安全工作简报16期,在《闽北日报》刊发食品安全工作稿件13篇;第四是手机短信宣传,与电信部门合作,搭建了手机短信信息公开平台,每月定期向600余位餐饮单位经营者和社会监督员发送食品安全工作短信,并做好预防赤潮污染水产品食物中毒、野生蘑菇中毒、织纹螺食物中毒等预警宣传;第五还组织了大型公开宣传活动,6月20日在文化广场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月主题宣传活动,9月15日,与市科协共同开展“食品安全与公众健康”科普宣传活动。
(4)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一是办事事项信息公开。在“中国南平”网站、南平市环保局网站和环保局办公楼大厅,对各类涉及环保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依据、实施机关、实施科室进行了全面公开,并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电子屏幕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审批等环保审批事项及政策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等信息进行公示。
二是环境质量状况等信息公开。实时发布我市环境质量状况等信息,在市环保局网站开设“城市空气质量日报”、“水质自动检测周报”等专栏,做到实时发布我市环境质量状况等信息;同时印制《南平市环境质量双月报》向市五套班子有关领导和市直有关部门发送,《双月报》内容包括南平市的空气质量状况评价、全市各重点流域交界断面水质、全市各饮用水源水质监测结果等方面;建立三块环保宣传LED显示屏(一块设置在市政府对面,一块设置在市环保局大楼旁,一块设置在溪源庵景区广场),及时向市民发布每日大气环境质量,实时噪声情况和环境宣传标语。
三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和第51号公告的要求,在“中国南平”网站、市环保局网站、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和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等网站,公开受理情况、报告书简本和审批部门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四是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在市环保局网站上每季度对国控企业的监督性监测和企业自行监测等情况进行公示。
五是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在“中国南平”网站设立监督检查专栏,及时更新相关工作信息,并对拟批准的环境保护项目进行公示。
在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方面,2012年,我市未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因此无相关内容公开。
(5)推进招投标信息公开
一是招投标信息公开。建立了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网站,市招投标服务中心对招标信息、中标信息均在该网上对外公布。2012年的主动公开信息上万条,其中政策公文类信息122条,工作动态类信息40条,业务工作类信息万余条,并在“中国南平”网站进行了链接。
二是违法违规信息公开。在“中国南平”网站及住建局等单位网站都建立了建设工程领域项目公开信息专栏,公开行政企业、行政人员处罚等信息,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公开违法违规企业名单。
三是政策公开。在“中国南平”及发改委等部门网站上公开项目的立项文件、招标核准方案等有关招投标等信息。
(6)推进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
一是安全生产控制信息公开。每季度发布通报全市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落实情况,并在《闽北日报》上公开。
二是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将“中国南平”网站和市安监局网站作为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设立专栏,发布监督检查相关工作动态、通报及查处情况,本年度在网站上共发布了情况通报10条,事故快报6条,全市安全控制目标落实通报4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通报4份,安全生产事故预警通报3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备案331件。
(7)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
一是征地告知。认真落实好告知、确认、听证制度和“两公告一登记”制度。征地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分为两阶段进行,分别是征地报批前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告知、确认、听证和征地经依法批准后的“两公告一登记”程序。我市结合村务信息公开,采取广播、在村务公开栏和其他明显位置公告等方式告知征收土地方案,确保征地告知切实落实到被征地村组和农户。
二是将征地信息公开作为用地审批的必要条件。根据国家、省上规定,报批用地必须同时报送征求农民意见、公告、听证等情况,“告知、确认、听证”制度不落实的一律不批准用地。
三是征地公告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开。征地经依法批准后,即发布征地公告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办理补偿登记。市、县人民政府在征地经批准后十日内发布征地公告,并在被征地单位和土地承包经营者所在地张贴;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到市、县国土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市、县国土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村予以公告十五日。
四是房屋征收信息公开。在房屋所处地点对房屋征收信息进行公告、公示,内容包括征收范围、补偿方案、实施办法等。
(8)推进价格及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公开
一是经营服务性收费信息公开。对国家和省政府、省物价局公布取消、调整和减免的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除及时将文件转发相关单位,要求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亮证收费的同时,通过“南平价格信息网”、“中国南平”网站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是严格落实价费调整听证公示制度。2012年,我市先后于3月23日和7月13日组织召开了“南平市城区客运出租车票价”和“南平市城市供水终端水价制度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计价方式改革”两场听证会。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我市先后分别在“南平价格信息网”和《闽北日报》发布听证会公告,向社会公告了听证会参加人的构成、产生方式、旁听人员和新闻媒体的名额和报名方式等信息,扩大公众参与度。随后通过面向社会公开选取和发函委托南平市延平区出租车行业协会、南平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相关部门推荐等方法,确定了听证会参加人。听证会参加人确定后,再次在“南平价格信息网”和《闽北日报》上,向社会公告听证项目、听证会参加人名单和听证人名单等事项,并于当天向各位听证会参加人送达了听证材料。通过听证会,对价格听证方案进行了充分论证,吸收到许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提高了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
三是违法违规收费信息公开。加大违法违规收费查处力度并及时通报公布处理结果。为维护群众合法价格权益,在加大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的同时,先后组织开展了涉及民生的医疗、涉农、自来水价格与收费、教育收费回头看、中介服务收费、房地产明码标价检查和高速公路服务网点明码标价等价费的专项检查,对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和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征收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并及时通报公布处理结果。目前,已查处价格违法案件20件/起,实施经济制裁98.44万元。在媒体和网站公布“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的同时,不断完善“12358”价格举报系统的建设,着力实现举报投诉信息的国家、省、市、县(区)四级资源共享,传输同步、互联互通。强化举报投诉受理工作,截止目前共受理价格政策咨询64件,价格违法举报案件29件,办结率100%,查实并退还消费者多收价款2.68万元,罚款0.3万元。
四是涉及取消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公开。自2012年2月1日起,取消以下6项省上设立的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交通监理收费、门牌、幢牌工本费、新项目新产品可行性论证费、进口废物风险评价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赔(补)偿费、民兵预备役训练费等,并在“中国南平”网站及市财政局网站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2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制作、获取的政府信息52982条,其中:主动公开文件数量为37620条,占71.01%;依申请公开文件5871条,占11.08%;不予公开文件9491条,占17.91%。
主动公开的37620条政府信息中,市本级政府及工作部门主动公开6696条,下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主动公开30924条。截至2012年底,全市各级各部门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60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5033条,占13.38%;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4033条,占10.72%;规划计划类信息1469条,占3.90%;行政许可类信息1352条,占3.59%;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2904条,占7.72%;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1326条,占3.52%;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682条,占4.47%;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2618条,占6.96%;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4403条,占11.70%。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政府网站。“中国南平”网站和10个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均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等子栏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已成为社会公众查询政府信息的重要平台。全市各级各部门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页)共计579个,通过专栏(网页)公开政府信息35995条,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约300万人次,其中“中国南平”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访问量约6万人次。我市政务协同办公系统中的发文流程将“公文属性”(即是否公开)设定为必选项,即各发文机构在发文时均需对“公文属性”进行勾选才可正常发文,促使各单位对文件是否公开做出判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可将属性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导出放置到网上,确保主动公开的文件在规定的20个工作日内发布到网站上。
2、公共查阅点。全市各级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坚持以服务公众、服务社会为宗旨,不断完善服务设施,改进服务方式,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能力。为督促各部门向市档案馆和市图书馆及时送交可公开的信息,市公开办还专门印发了《关于及时向两馆送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通知》(南公开办〔2012〕9号),使市两馆能够具备更为完善的可公开信息,为市民查阅提供方便。
3、政府公报。南平市人民政府通过《政府公报》公开了重要行政法规和规章,各政府机关的主要规范性文件,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以及人事任免、机构设置、表彰等信息。南平市人民政府公报每两个月出版一期,通过档案馆、图书馆、部分企事业单位、邮局、居委会、村委会等免费向公众发放1750份。
4、新闻发布会。2012年全市共召开新闻发布会9场,内容涉及经济发展、社会事业、城市建设和管理、文化体育和全市性重大活动等社会公众关心和政府关注的问题。
5、政府大厅电子显示大屏。我市在政府大楼一楼大厅设立电子显示大屏,全年共更新国家、省里及本市重要新闻、通知,以及市直各部门政务信息等约4600条。
6、政务微博。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途径,我市已有公安局、旅游局、团市委等多个单位开通了微博,其中仅我市公安机关已有超过210个单位、警种开通实名认证的官方微博和民警个人微博,自开通以来共发布博文2.5万多条,“粉丝”总数超过200万人,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7、其它形式。全市各级各部门还通过广播电视、行政服务中心等渠道公开政府信息,其中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公开政府信息472条。市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平台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载体,将公开原则贯穿到服务平台各个环节,普遍实行“八公开”,即公开服务内容、政策依据、办事程序、申报条件、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办理结果及服务人员的相关信息,包括姓名、照片、联系电话、分工内容、值班时间,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
2012年度各政府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6件,其中当面申请131件,占70.43%,以网上提交表单形式申请14件,占7.53%,以传真件方式申请1件,占0.54%,以电子邮件申请2件,占1.08%,以信函形式申请38件,占20.43%。主要涉及市规划局、工商局等部门。截至2012年底,历年累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达1888件。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全市各级各部门收到的186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已按期答复。其中,“同意公开”的131件,占70.43%;“同意部分公开”的11件,占5.91%;“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44件,占23.66%。
(三)“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全年的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没有涉及“不予公开”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我省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08〕472号)要求,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历年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均未收费。2012年累计减免政府信息公开收费120元,截至2012年底,历年累计减免费用120元。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度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申诉、举报等案件。历年累计收到行政复议3件均已依法依规办结,历年累计无行政诉讼、申诉、举报等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个别单位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深化。四是考核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为此,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1、要加强组织指导工作,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重要性及内涵的认识,增强具体业务人员的工作能力;
2、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围绕公众关注事项,不断深化行政决策、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加大“三公”经费等财政资金信息的公开力度,
3、深入开展各级各部门行政权力清理规范工作,逐步建立我市统一规范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平台,大力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4、在原有基础上制定、完善并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和指导,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行政机关绩效考核范围,研究并制定具体考核办法,细化考核指标,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七、附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2012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37620 | 201603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35995 | 187458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74 | 1611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186 | 218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131 | 908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14 | 512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38 | 15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186 | 1848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131 | 1183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11 | 228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10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44 | 44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120 | 12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3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