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
你局《关于对南平市第一医院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摘牌的请示》(南公综〔2014〕166号)收悉。鉴于南平市第一医院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已消除,同意对南平市第一医院进行摘牌。请你局按照法律法规认真办理,切实做好摘牌工作。
特此批复
南平市人民政府
2014年9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公安消防支队。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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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
你局《关于对南平市第一医院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摘牌的请示》(南公综〔2014〕166号)收悉。鉴于南平市第一医院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已消除,同意对南平市第一医院进行摘牌。请你局按照法律法规认真办理,切实做好摘牌工作。
特此批复
南平市人民政府
2014年9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公安消防支队。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