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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关于推进商标品牌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一、制定《意见》的意义和必要性
我市商标品牌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与先进地区比较,我市企业商标品牌意识较薄弱、商标培育保护力度有待加强、商标品牌质量急需进一步提高,企业对商标品牌的运营能力还有较大提升空间。通过调研思考,我们认为,南平市属农业大市,资源丰富、物产丰饶,可大力实施地理标志商标、集体商标兴业富民工程。为此,制定出台《意见》,是持续强力推进商标战略的重要保障,也是充分发挥品牌带动作用,促进产业优化布局,推进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
二、《意见》的主要内容
1注重领导,突出创标创牌的宣传指导
《意见》强调,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紧密协作、企业主动实施、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充实完善各级商标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商标战略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分类指导、资源整合、舆论宣传、效能监督、考核奖励等工作。
同时,要借助各类媒介,举办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活动,大力宣传商标文化和商标战略知识,宣传实施商标战略的成功经验,增强广大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商标意识。
2注重激励,突出对企业的政策支持
《意见》旨在于通过政策和财政扶持,将各方面资源向商标品牌企业、商标权利人倾斜,鼓励政企互动,加快商标品牌发展,为实施商标战略提供有力保障。
《意见》建议:继续执行市政府“十二五”商标战略发展规划(南政办〔2011〕120号)有关奖励政策,并从2014年起,对在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指定5个以上国家或地区的每件商标补助0.5万元,每年从市副食品风险基金中拨出10万元,用于奖励成功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集体商标的单位,对获得南平市粮油、肉蛋、菜类知名商标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从市价格调节基金中列支)。
3、注重保障,突出对重点工作的推动
《意见》将商标发展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目标考核体系,在年度工作中明确每年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
4注重执法,突出商标品牌保护工作
《意见》强调,围绕食品、旅游、机电制造、竹产业、生物产业等主导产业、优势产业和重点商品,围绕驰、著、知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集体商标,涉外商标等重点商标,加大商标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假冒等侵权行为。有重点地开展商标保护专项行动,建立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将商标侵权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机关之间、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之间的联系配合机制,形成打击合力。
5注重防御,突出对“武夷“品牌培育保护
《意见》提出由国有企业作为主体具体承担“武夷”区域商标品牌的培育推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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