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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南平市水土保持办公室部门决算说明
2015-10-20 10:51 来源:南平市水利局 访问量:

2014年南平市水土保持办公室部门决算说明

2014年部门预算经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南平市财政局关于深入推进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4年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水土办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水土保持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负责对《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水土保持科研和监测等有关事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和监督执行。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南平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列入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南平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
全额拨款
7
6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4年,南平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主要任务是:强化依法行政,认真贯彻《福建省水土保持条例》。负责全市水土保持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有力推进水土保持治理工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水土保持治理工作有力推进。我市紧紧围绕建设“生态南平”这一目标,集中力量,努力打好水土保持攻坚战。全市水土流失治理面积任务28.09万亩,完成 32.75万亩,占任务116.59%。其中水利部门水土流失治理任务14.5万亩,完成 18.98万亩,占任务130.89%。重点实施2个国家重点水土保持工程、3条中央资金小流域治理、2个省级重点水土流失治理县及14个重点水土流失治理乡镇,并启动水土保持生态村及生态茶果园试点建设。其中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完成治理6.96万亩,占任务100%;中央预算内水土保持项目完成治理2.38万亩,占任务100.42%;省级重点县项目完成治理 3.65万亩,占任务123.7%;省级重点乡镇完成治理6万亩,占任务113%。
    (二)强化依法行政,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福建省水土保持条例》。
以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审批、监督管理为切入点,强化审批管理,重点督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申报审批。全市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77份。
     (三)宣传教育,开展了水土保持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据统计,全市共发放《水土保持法》《福建省水土保持条例》小册子2800册,赠送水土保持科普读本300多本,张贴新《水土保持法》宣传画350份、标语50条,有奖问卷800多份,回答群众关心的水土保持有关问题150多人次,向市(县)政府、相关部门领导及群众发送手机短信5万条,向固定电话发送宣传语音短信16000余条,在电信缴费帐单上印制水保宣传资料1万余份。开展青少年水土保持教育,全面普及水土保持知识,利用《水保绿网报》和水土保持教育基点校,开设水土保持知识课堂教学,列入教学计划,举办丰富多彩的校外实践、课外活动,认识水土流失的产生与危害,开展水土保持小论文、手抄报、书法、小漫画竞赛,多媒体水土保持知识讲座等,2014年《水保绿网报》共编辑发行10期,2万份,新增阅读人次约12万,进一步扩大了我市青少年水土保持普及教育的影响力。召开南平市中小学水土保持教学研讨会。
    (四)加大水土保持监管力度,降低水土流失危害程度。
对已审批的开发生产建设项目实行跟踪监督,定期检查,开展执法检查146 次,及时把存在问题反馈给项目建设单位,督促其做好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促进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落实,有效遏制人为水土流失现象的发生和发展。
    (五)开展水保设施验收,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
据统计全市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164.27万元,通过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生产建设项目3个。
 
    (六)通过水利部水保能力建设验收,提高水保监管水平。
按照水利部、省水利厅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部署及全省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推进会精神,重点做好市本级今年能力建设工作验收前的自查、补缺补漏工作,通过省水利厅组织的初验,迎接太湖局和水利部组织的复验与抽验工作。
    (七)加强水土保持基础工作,开展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科研推广及新技术应用。
    根据闽北地区农用地、果园、茶果园、锥栗园和毛竹林的地表径流和土壤侵蚀特点,完成建瓯水土保持监测点径流小区全面改造,并开展动态监测,为我省和国家水土保持公报提供基础数据。完成闽北水土保持科教园科研试验区、水保监测区、环园道路提升改造和建瓯一中水保宣教区的建设。与福建农林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协作,在闽北水土保持科教园开展《锥栗园侵蚀防治新技术研究》试验研究课题,研发适合锥栗园的高分子化合物及其最佳施用方式,探索治理锥栗园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八)扎实开展行评工作,提高依法工作能力。
    四、2014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66.6万元
    2014年度部门决算总收入166.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2.2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92.26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上年结转和结余74.34万元。
   (二)支出总计166.6万元
    2014年度部门决算总支出166.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81.6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81.6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40.9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5.8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4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36万元。
    2.年末结转结余84.95万元。
    五、公共财政决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4年度公共财政决算拨款支出46.8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包括:
(一)事业单位离退休0.1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二)事业单位医疗2.0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三)水利行业业务管理41.5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支出。
(四)住房公积金3.1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决算数为34.83万元。主要用于水土保持科教园规划及设备,水土保持宣传教育与业务培训,水土保持项目库及观测点建设,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为9.6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7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务接待费
  2014年决算支出数为0.9万元。主要用于省、市、县人员水土保持调研、项目申报检查等方面的接待活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4年决算支出数为8.7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8.7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附件: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决算表
             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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