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南平市水利局部门预算说明
2015年部门预算经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南平市财政局关于深入推进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南平市水利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市实际,起草并组织实施水利工作政策、发展的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我市管辖权限内的重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相关水利工程建设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提出市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负责主要流域、区域及重大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和跨县(市、区)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评价论证制度;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水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会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组织拟订重要江河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组织实施入河排污(退水)口审核同意制度。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四)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贯彻执行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五)负责重大涉水行政违法(不含治安违法)案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县(市、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负责全市职权范围内河道采砂规划的审批,组织实施对河道采砂的监督、管理。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主要江河及河口的治理和开发;负责防洪堤建设管理和堤防维护费的征管工作;办理跨县(市、区)河流协调事务;指导水利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市、区)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指导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七)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泵站改造、雨水集蓄利用、冬春水利建设和水毁整治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承担1万千瓦以下的小水电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协调电站水库应急水量调度。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承担市水土保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拟订本地区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负责有关重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负责组织重要的水利科学技术推广与应用工作,组织实施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指导全市水利人才队伍建设。
(十)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电站水库防汛抗旱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全市防汛抗旱工作计划,组织制定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南平市水利局包括7个机关行政处室及12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南平市水利局机关(行政) | 行政机关 | 17 | 16 |
南平市水利局(参公) | 事业 | 4 | 3 |
南平市水利局(事业) | 事业 | 45 | 28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工作计划:
(一)根据《福建省水利厅关于深化水利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我市水利改革实施意见。在推进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严格的河道管理制度,因地制宜推行“河长制”等管理责任机制,编制南平市河道采砂规划,完善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深化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强化水利法治建设和科技创新等方面进行探索,全面深化水利改革深入发展。
(二)加快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市创建工作。要准确把握当前中央支持水利改革发展的政策导向,发挥闽北优势,结合各地特点,对接全市、全省的总体规划编制;争取一批列入国家扶持项目。拟定于水利部水利水规总院合作编制《南平市生态水利建设发展规划》(含《南平市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南平市治涝规划》。“十三五”期间全市已列入中央扶持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重大水利扶持项目9个,总投资96.69亿元,要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早立项、早开工。
(三)重大水利项目前期工作要有所突破。2015年计划在建和计划新开工项目为30个,涉及四大类型(水库工程、引调水工程、防洪防潮工程和流域综合整治工程)项目,项目总投资为47.63亿元,其中2015年计划完成投资为14.01亿元。力求浦城王家洲水库、闽江防洪工程南平段(七期)、武夷山九曲溪中小河流工程等顺利开工建设。2015年重点突破前期工作重大水利项目为7个,三大类型项目总投资为42.44亿元。努力在光泽县茶富水库工程、闽江防洪工程(南平段)拆分项目等方面有所突破。
(四)加强水利工程建设进度、安全、质量和资金管理。一是督促项目建设进度。市水利局确定各在建重点项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按时督促项目业主上报项目建设进度,对于建设进度落后的项目,采取通报和现场督促等方式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二是强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工程质量,狠抓施工监理的到位率、现场质量控制,同时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检,对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三是严格资金管理,杜绝挤占挪用中央资金。项目设立专账专户,资金住来有依据。我局将组织以纪检、财务部门为主体的检查工作,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建设业主,立即纠正和整改。四是推进水利建设投融资多元化。努力探索政府+社会资本(ppp)模式推进水利项目投融资平台建设;发展壮大南平市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对以农民出资出劳为主、农民直接受益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积极推广“先改后建、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民办公助”建管机制。
(五)加快推进小型水利工程建后管护机制建立。探索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等长效机制。出台《南平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运行机制管护办法》、建立健全重大水利工程质量问责制度。将“如何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明年重要调研课题,作为机制改革的重点、亮点工作来抓好落实。
(六)进一步推进水资源管理工作。落实《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主要流域保护管理切实保障水安全的实施意见》,落实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严格控制取用水总量,以水资源管理信息平台为载体,以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为依托,以水生态文明建设实施为抓手,提高水资源监管水平,推进水资源保护力度。落实《南平市闽江干流及主要支流“河长制”实施方案》,完成《南平市一、 二、三级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审查工作。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也要在2015年8月底前,完成辖区四、五级河道采砂规划的编制审查工作,为规范采砂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着手编制全市河道岸线规划。强化涉河建设项目防洪论证审查审批工作,切实履行对河道及占河建设项目的监管职责。加强河道采砂监管力度。继续联合公安、海事、国土、质监等部门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重点查处向河道弃土弃渣及违法涉河建设项目行为,加大各类违法水事案件的监察力度。推进流域“河长制”水利工作。加强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落实我市中小河流治理任务;推动小水电转型升级,清理整顿违规小水电项目;制定流域考核办法,会同环保、住建等部门对县(市、区)“河长制”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评。
(七)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我市各级水利部门继续按照“以人为本,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目标要求,保安全,促发展,落实各项度汛措施,扎扎实实做好各项防汛抗旱及防台风各项工作。指导各地编制县级2014-2015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开展山洪灾害调查评价试点和重点山区河道治理项目试点工作。做好市本级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和洪水风险图编制工作。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5年, 南平市水利局部门收入预算为2603.9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576.24万元,财政代管资金专户拨款3.7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603.9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69.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0.54万元,公用支出39.86万元,项目支出2083.90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1947.9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包括:
(一)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66.4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公用支出。
(二)事业单位离退休费7.4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参公退休人员公用支出。
(三)行政单位医疗经费13.9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医疗经费支出。
(四)事业单位医疗经费12.6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参公单位人员医疗经费支出。
(五)行政运行142.9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管理人员工资福利及公用支出。
(六)水利行业业务管理费401.50万元。主要用于党委工作经费、水利局事业、参公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及公用支出。
(七)住房公积金31.0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八)水利工程建设费570万元,主要用于补助县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利项目精品示范工程建设、生态水利项目精品示范工程建设经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补助。
(九)防汛费157万元。主要用于购置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物品、设备。
(十)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545万元。主要用于《南平市河道岸线规划》编制经费、水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费、水库水源地保护及二水源水源地涵养和水利工程建设费等。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0.9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7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
(一)公务接待费
2015年预算安排7.20万元。主要用于相关部门评比检查、工程项目验收等方面的接待活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预算安排13.7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3.7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2015年预算安排13.7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3.7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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