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南平市水政监察支队部门预算说明
2015年部门预算经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南平市财政局关于深入推进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南平市水政监察支队的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水法律法规,监督检查水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受理水事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制止水事违法行为,查处水事违法案件;保护水源、水域、水工程、水生态环境,调解水事纠纷;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南平市水政监察支队列入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南平市水政监察支队 | 财政核拔 | 11 | 12(临时聘用1人)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南平市水政监察支队主要任务是:强化宣传,提高全社会的水法律意识,打击河道采砂等违法行为,规范水事秩序。围绕上述任务,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开展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宣传系列活动,配合《中国水利报》、《闽北日报》做好我市水资源保护、河道管理、水生态文明建设专版宣传。
(二)联合海事、交通、国土、质监等部门继续开展全市河道采砂、涉河工程项目汛前安全大检查,维护河势稳定,保障水工程安全。
(三)开展河道采砂和取水许可专项执法活动,维护正常水事秩序。与公安部门继续联合开展打击河道非法采砂专项行动,规范河道采砂管理。按照省厅部署开展整治违规取水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全面整顿和规范水资源管理秩序,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四)加强队伍建设,组织全市新水政监察人员参加省厅的水政人员上岗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开展水政监察队伍政风行风建设,参与南平电视台政风行风热线面对面,解答市民有关问题,反馈整改意见。
(五)开展水事违法典型案件征集、剖析汇编,为今后的水行政执法办案提供参考和借鉴。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
(六)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四、五级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工作,并将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各地按时间节点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完成2015年度各县(市、区)采砂年度方案核准,并做好20l5年全市采砂许可证的发证工作。
(七)配合做好闽江流域河长制各项工作。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5年, 南平水政监察支队部门收入预算为140.2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40.2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40.2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2.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41万元,公用支出6.76万元,项目支出65.28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140.21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包括:
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140.21万元。主要用于水资源公报编制,流域水功能区、供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经费,打击河道违法采砂专项行动专项经费,水法法律法规宣传,水资源费征管业务费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3.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8.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
2015年预算安排2.2万元。主要用于水资源费征管业务等方面的接待活动。
(一)公务接待费
2015年预算安排2.2万元。主要用于水资源费征管业务等方面的接待活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预算安排8.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8.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2015年预算安排8.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8.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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