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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南平市水路运输管理处预算说明
2015-10-22 10:10 来源: 访问量:
 

2015南平市水路运输管理处预算说明

 

2015年部门预算经届人大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水路运输管理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路运输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全市水路运输行业规章制度,经批准后负责实施、协调和监督;编制全市水路运输行业的发展规划,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水路运输市场管理,维护水路运输行业的平等竞争,负责水路交通运输的组织管理;负责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实施辖内水上交通管制;负责辖内船舶和船员管理;负责辖内船舶、水上设施法定检验;负责辖区港口航道行政管理、维护、建设、规费征收等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南平市水路运输管理处(市地方海事局、市港航管理处、市船舶检验所)实行四块牌子一套人马,统一管理、统一执法,为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副处级参公事业单位,设有九个职能科(室)所。其中:列入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南平市水路运输管理处

财政拨款

31

27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南平市水路运输管理处主要任务是:按照上级一系列工作部署和要求,以“三化”建设为目标,以落实“平安车船”、“平安渡口”为载体,开展“六打六治”、“采砂船专项整治”等活动,认真履职,严格监管,加强运输管理和通航保障,全市海事、水运、港航各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一是根据省、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提出了具体要求及实施方案,及时部署2015年全市水上交通工作。二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规定,层层下达和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制定下发了《关于细化分解2015年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各自安全监管职责。三是督促落实辖区内乡镇船舶安全管理“三长”责任制和船舶“四级”安全管理责任,“三长责任制”及渡工安全承诺书签订率达100%

2、大力强化安全宣传教育。今年以来,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多层次、多形式广泛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教育:一是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结合实际下发了《关于印发2015年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并多形式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将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印制的《水上交通安全教育读本》和省局配发的宣传图片、学生宣传笔袋以及我局印制的学生宣传封面书皮等安全宣传用品赠送给涉渡学校,进一步增强了中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有力保障了广大中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出行。二是根据市交通运输局《转发省安委办关于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系列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南交安[2015]24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各级海事部门工作人员及船舶管理员,渡工等相关人员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活动,通过问卷作答的形式深入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共有246人参加了本次竞赛活动。三是通过海事网站、公告栏,发布安全生产信息、简报等,并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宣传报上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和部署,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四是根据渡口工作时间长,渡工用餐没有固定性的实际情况,为确保渡工在岗值守,保证群众出行需求,市局定制了船员宣传保温饭盒,到渡口慰问一线渡工。五是按照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和省地方海局《关于组织开展世界海员日宣传工作的通知》(闽地海函[2015]46号)要求,积极开展“海员日”宣传活动,以“海员-海洋强国的基石”海员日宣传主题进行宣传,共发送宣传信息500余条。

3、切实抓好水上安全监管。一是突出抓好客(渡)船和旅游船(筏、艇)的现场监管。全市海事工作人员经常深入渡口码头和重点水域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及时抄告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同时积极主动联合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坚决纠正影响水上交通安全的违章行为。二是做好重点时段的水路运输安全工作。春运期间,我局按照“以客为主、安全第一、服务至上、保障有力”的春运总要求及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安全、有序、顺畅、优良”的总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落实责任,加强巡查力度和春运安全宣传,确保了我市水路春运工作安全有序顺利进行。同时,在清明节、五一劳动节、端午节、汛期等重点时段,我局组织人员对延福门客运码头、武夷山、邵武水上旅游客运码头等重点码头实行全天候现场监控和全方位跟踪监督。三是切实抓好水运市场监管工作,重点加强水路运输市场运力组织协调和安全保障工作。四是持续加强船舶检验、登记及换证管理,并对全市所有在用客渡船舶的稳性重新进行复核,确保船舶安全适航。1-6月,全市共办理各类船舶检验135艘次,其中年度检验96艘次、中间检验13艘次、建造检验2艘次、换证检验7艘次附加检验17艘次;共办理各类船舶登记66项,其中所有权登记16项,国籍登记36项,注销登记14项。五是认真做好内河船舶船员注册、船员证书管理、船员知识更新、安全技能培训和船员适任证书换证工作。1-6月,共换发内河小型船舶船员证书56本;换发工程船船员操作证书37本;组织摩托艇操作培训班2期,参加培训学习人员83人。

4、大力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一是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安全工作会议部署,结合我市水上交通实际,下发了《南平市地方海事、港航系统水上非法运输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深入开展水上非法运输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整治了船舶非法超航区航行、“三无”船舶非法运输、船舶证照不齐非法运输、船员配备不足非法运输、非法渡运等违法行为。通过开展水上非法运输专项整治活动,促进了各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沟通会商、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形成水上安全监管全力,打击水上交通领域存在的非法运输行为,强化了水上交通领域从业人员的知法、守法意识,保护守法者、打击违法者,营造了守法经营、安全有序的水上交通环境,促进了水上运输安全健康发展。二是持续强化渡运基础保障措施,不断改善渡运环境,进一步排查渡运安全隐患,加大渡运安全检查力度,坚决杜绝超载渡运、非法载客、冒险航行等现象。三是为吸取“东方之星”轮事件教训,杜绝类似事故发生,确保我市内河客、渡运安全,下发了《关进一步加强客渡船舶安全监管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吸取“东方之星”轮事件教训,严格落实恶劣气候客渡船停航有关规定,密切关注天气水情变化,做好信息预警工作,同时积极组织开展辖区客渡运船舶隐患排查工作,并将“东方之星”轮事件情况通报到辖区每一家水上客运企业及涉渡县(镇)、村,督促各单位、企业吸取事故教训,确保辖区水域交通安全。

1-6月,全市共出动执法车辆136台次、海巡艇6艘次,派出执法人员855人次,检查各类船舶(包括竹、排筏)2873艘次,检查渡口、码头290个次,查出事故隐患21处,发送安全宣传单2600余份,悬挂横幅37条,张贴标语168张,发出水上安全管理抄告单6份,制作海事简报8期,发送海事短信118665条。

5、全力以赴做好防汛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人员在岗在位。同时,进一步完善防汛应急预案并配齐配全防汛物资。二是进一步加强巡查。组织多个督查组深入辖区水域进行防汛安全督查,督促各地严格落实防汛工作措施,实地查看了解各渡口、渡船、采砂船、码头、水工单位防汛工作情况,并走访了渡口所在乡镇,了解落实渡口值班和停渡情况。同时,我局布置检查组加强对延平区水域的防汛安全巡查,重点针对水工作业单位和采砂船舶,向每个业主发放《防汛安全责任告知书》,告知防汛责任人防汛安全责任,以提高防汛责任人的防汛安全责任和意识。三是进一步加强预警。及时将雨情、水情信息通过文件、电话、海事短信传达到有关航运企业和船主,提前做好防范。

6、大力提升通航保障能力。一是认真组织人员加强航道航标巡查,确保航标标位准确,颜色鲜明,汛期过后及时组织人员对重点航段进行踏勘,对淤积航段进行应急抢通,对移位的航标及时进行修正,对流失的航标及时进行补设,为船舶航行提供了安全保障。二是为确保施工水域通航安全,开展水工现场安全专项整治,督促施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同时,根据大桥建设进度,及时发布航行通(警)告,适时调整交通管制方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确保了大桥施工安全和船舶通航安全。三是进一步加强九曲溪和锦溪等重点旅游航道的日常疏浚维护工作,及时满足了游客出行需求。

7、大力提升应急救援能力。一是稳步推进南平市内河搜救分中心扩建、邵武及武夷山救助站建设,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充实应急救援装备,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市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发布平台,各县(市、区)地方海事处均指定专门信息联络员,负责收集、处置、发布和报送相关安全信息工作。二是主动联系气象、水文等部门,通过海事短信平台,及时向各船舶、单位、驾驶人员发送预警信息,水上预警信息覆盖面达100%,进一步提高了水路客运承运人抵御经营风险的能力,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通过海事短信平台发送安全生产月活动相关的警示信息,有效增强了海事人员和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在学生高中考时段向航运单位、船舶发送噪声管理规定,防止噪声扰民。三是完成全市重点渡口码头、九曲溪旅游航道和崇阳溪监控点设置方案编制工作,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海事信息平台建设打好基础,切实实现我市水上管理由静态管理转向动态管理,切实维护水上交通安全。此外,为进一步提高应急抢险能力,我局还积极配合市防汛办开展防汛应急演练,帮助武警南平支队和市区两级防汛人员训练冲锋舟操作人员,进一步提高了我市水上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8、持续加强党建文明建设。大力开展党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创先争优活动。弘扬具有鲜明行业特点和时代特征的海事、水运、港航文化。不断深化内部规范管理,积极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工作,树立海事队伍形象。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认真做好第十三届文明单位申报基础工作。继续抓好综治和平安单位创建工作。

9、主动服务重点项目建设。我局积极做好涉水省市重点项目建设前期工作,以最短的时间和最高的效率完成南平西站西芹大桥的的通航安全影响论证审批工作;同时,积极配合推进延平新城港口码头建设前期工作。

10、大力支持新农村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第四轮“挂钩帮扶、互联互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我局(处)及时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局、镇、村领导为成员的“挂钩帮扶、互联互动”工作领导小组,局领导先后两次深入挂钩村延平区大横镇四朵洋村走访调研,根据当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挂钩帮扶方案,投入2万余元帮助村里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并想方设法帮助该村发展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5, 南平市水路运输管理处收入预算为834.6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83.6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5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34.6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02.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55万元,公用支出27.07万元,项目支出587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834.6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专项支出(科目)803.69万元。主要用于:1、基本支出247.69万元,其中:1)人员支出202.07万元;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55;3)公用支出27.07万元。2、项目支出556万元,其中1)省水上搜救中心南平分中心运行费81万元;2)办公场所租金34万元;3)安全管理专项经费38万元;4)航道航标维护经费40万元;5)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经费54万元;6)旅游航道维护专项经费70万元;7)省水上搜救中心南平分中心购置经费7万元;8)业务费5万元9)应急抢险准备金及不可预见费等200万元;10)预留增资27万元;。

(二)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科目)31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31万元,其中1)业务费16万元;2)航道航标维护经费15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预算安排0万元。年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预算安排12万元。主要用于水路运输、海事管理、水上安全监督、管理;船舶、水上设施法定检验、港口航道行政管理、维护、建设等方面的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预算安排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附件下载: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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