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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南平市市本级部门决算说明
2016-08-10 09:09 来源: 访问量:
   
按照《南平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5年度市直单位部门决算的通知》(南财决〔201601号)及《南平市财政局关于深入推进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2015年度市本级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2015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2015年部门决算总收入625824.5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09286.3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339788.7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93875.25万元。
2. 事业收入136160.18万元。
3. 经营收入100.54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5287.18万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2.91万元。
6. 其他收入27946.81万元。
7.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757.45万元。
8. 上年结转和结余113780.72万元。
(二)2015年部门决算总支出625824.5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95027.6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247126.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1954.55万元,公用支出95171.63万元。
2. 项目支出247762.02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47.34万元。
4. 经营支出57.66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34.43万元。
6. 结余分配2859.95万元。
7. 年末结转结余127936.97万元。
二、部门决算支出分科目明细情况
2015年部门决算本年支出495027.63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946.22万元。主要用于市级部门机构运转经费(人员和公用经费)以及提供公共服务必须的支出。
(二)教育支出70488.94万元。主要是加强普通教育、支持高等教育、中职高校免学费及国家奖助学金补助等。
(三)科学技术支出5253.05万元。主要用于推广科技成果、扶持企业科技创新。
(四)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244.48万元。主要是支持公益性文化建设,加大对农村文化、广播影视和传媒投入。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139.86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就业补助等支出。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3520.33万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重大公共卫生专项、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障等支出。
(七)节能环保支出16500.73万元。主要用于城镇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建设、闽江流域污染治理、节能减排综合示范等支出。
(八)城乡社区支出92151.55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投入、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等支出。
(九)农林水支出9863.46万元。主要是森林培育、水利工程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支出。
(十)交通运输支出12179.11万元。主要是用于公路和铁路路网建设、机场建设等。
(十一)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1420.62万元。主要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十二)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622.23万元。主要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服务支出等。
(十三)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5015.67万元。主要用于国土、测绘、地震、气象等行业人员的经费,国土整治、地质灾害防治等。
(十四)住房保障支出10604.6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等。
(十五)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71.74万元。主要用于粮食风险金、储备粮(油)库建设等重要物资储备。
(十六)其他支出34885.64万元,主要用于对口支援建设、武夷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贴息、高速公路联络线项目补助资金、体彩、福彩支出、价调基金等支出。
三、“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3743.48万元,同比下降7.66%。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139.62万元。全年市级部门组织出国团组57个,因公出国(境)累计64人次。与2014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下降5.79%,主要是: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实行先审后批制度,预算额度控制等措施,进一步规范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工作。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648.6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19.67万元,增长95.61%,新购置5辆车,主要是:市委办原车辆超使用年限,新购置2辆中巴车用于市四套班子领导公务调研及接待使用,金额197.78万;市公安局按省公安厅统一要求配备购置暴恐现场勘查指挥车一辆,金额49.29万;南平一中购置校车一辆用于接送教职员工往返新老校区,金额51.34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购置应急救援指挥车一辆,金额21.25万。公务用车运行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2015年支出为2329万元,下降6% ,主要是严格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支出,严格党政机关一般公务用车审批,实行公务用车双控原则(控排量、控金额),认真落实公车运行费用定额标准,加大对公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控制运行费用。
(三)公务接待费955.19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8686批次,97544人次,共955.19万元。与2014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32.39%,主要是:规范公务接待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的管理规定,实行接待预算管理,健全完善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办法,严禁以会议和培训名义列支公务接待费用。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南平市财政局
201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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