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南平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5年度市直单位部门决算的通知》(南财决[2016]1号)及《南平市财政局关于深入推进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财税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全市财税有关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财税发展战略、规划和改革方案,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市与县(市、区)、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规章制度。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拟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四)贯彻执行中央、省的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制度,制定和执行市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市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管理市级财政专户;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五)负责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
(六)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七)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全市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全市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全市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九)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制定全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政府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
(十)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贯彻落实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拟订和执行会计委派制度,指导和管理会计委派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一)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规范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加强对困难县(市、区)财政指导监督。
(十二)牵头起草全市农村综合改革规划、方案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动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负责全市农村综合改革财政性资金的管理。承担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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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 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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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财政局 |
全额拨款 |
81 |
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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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 |
全额拨款 |
30 |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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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
全额拨款 |
6 |
6 |
南平市财政局年度决算包括下属事业单位市核算中心、农发办。
三、2015年财政主要工作
(一)2015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24.28亿元,完成预算的94.65%,增长5.06%,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6.43亿元,完成预算96.13%,增长6.71 %;上划中央收入37.85亿元,完成预算91.42%,增长1.47%。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0.91亿元(包括中央和省专款、上年结转支出、调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动用上年净结余),比上年增支50.53亿元,增长26.54%。
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05742万元,完成预算100.53%,增长11.59%,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4775万元,完成预算100.87 %,增长11.97%;上划中央收入140967万元,完成预算100.14 %,增长11.16%。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5713万元,比上年增支76241万元,增长28.29%。
(二)2015年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的主要特点
1、主动作为,不断提升服务发展水平
突出“四个”方面:一是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支持企业帮扶转贷,截止2015年,全市财政共投入转贷资金5.05亿元,其中市本级1亿元,累计办理转贷业务2080笔,支持940户企业转贷91.5亿元,帮助一批企业渡过难关,为企业减少财务成本支出近2亿元。市本级财政注资3000万元给融桥担保公司,增强其担保能力;市财政局与荣华山产业组团管委会各出资1000万元为组团企业贷款提供增信支持。二是全力做好节能减排工作。顺利通过财政部对我市2014年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绩效考核,到位中央财政节能减排奖补资金6亿元,全力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累计向闽江上游南平段流域综合治理和生态补偿等36个项目拨付综合奖励资金5.4亿元,落实地方配套资金12.25亿元。三是主动服务武夷新区和延平新城建设。认真落实省政府支持武夷新区加快发展的政策,2015年下达武夷新区开发建设资金15.26亿元,其中:省财政补助武夷新区专项资金3.8亿元、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3.53亿元、置换债券资金7.93亿元。市财政统筹调度财政资金5亿元支持延平新城发展。四是加快重点产业发展。全年安排市本级工业发展基金、旅游产业基金和文化产业基金预算共计7500万元,支持转型升级和“5+3”产业发展。支持设立南平市万家小微企业贷款增信基金、中小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发展基金,增设竹产业发展基金,为产业发展提供支撑。
2、增收节支,不断做实财政收入
抓好“两项”工作:一是增收节支有新举措。出台税收征管保障办法,依法加强税收征管,特别是跟踪监查依法完成对中国电池(香港)有限公司在香港转让股权的税收征管,成功入库全省单笔数额最大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税额3.244亿元。全面落实“营改增”结构性减税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负担,全年全市企业减税达3.05亿元,其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减税1.39亿元。强化非税收入征管,加大土地出让收益等政府性基金征管清收力度,确保应收尽收。“三公”经费管理进入常态化,2015年全市“三公”经费下降21.57%,其中市本级下降16.95%。二是争取政策、资金支持上有新成效。主动对接,积极争取省财政厅新增原中央苏区补助资金1.6亿元,十个县(市、区)全部享受原中央苏区县财政转移支付补助。全年全市向上争取财政资金达到143.18亿元,比上年增加28.86亿元,增长25.25 %,是历史上最多的一年。
3、统筹兼顾,不断提升民生和重点保障
认真落实好各项民生政策。一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对教育、社会保障、就业、医疗卫生和三农等民生领域的投入力度。全市公共财政支出240.91亿元,增长26.54%,与民生直接相关的支出191.79亿元,增长31.07%,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为79.61%,比上年提高2.75个百分点,有力地保障了各项民生政策的落实,其中:教育增支9.58亿元,主要是支持公办幼儿园建设、全面改善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支持职业教育能力提升和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发展;社会保障和就业增支8.74亿元,主要是加大财政对社保基金、就业创业扶持以及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补助支出;农林水增支8.72亿元,主要是加大对水利、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和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等方面支出。二是认真做好为民办实事工作,2015年市委市政府确定为民办实事项目19项,省、市财政下达资金19.98亿元,其中市本级1.2亿元。三是注重民生投入使用绩效。选择30个民生支出项目开展预算绩效重点评价和监控,涉及财政资金4.5亿元,建立完善重点民生支出绩效评价机制。
4、改革创新,不断提升理财水平
推进“八项”改革:认真落实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决议决定,稳妥推进各项财政改革。一是改革预算编制。认真贯彻新预算法,全面实行全口径预算,向人大报告增加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二是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部署和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实市本级和各县(市、区)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以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市本级在规定时间及时公开了《2015年南平市预算草案的报告》、《2014年南平市决算报告》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三是扎实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财政资金绩效管理覆盖率在保持连续三年全省第一的基础上,继续扩大绩效目标管理覆盖范围,跟踪项目执行,开展绩效重点评价工作,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全年市本级纳入绩效目标、监控管理的项目约347个,涉及资金约10.5亿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单位7个。2015年11月市财政局获得省财政厅2014年度地方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设区市第一名,延平区、邵武市、建阳市、建瓯市、武夷山市和光泽县等6个县(市、区)进入全省县级排名前10名。四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各级财政部门认真履职,按照政府债务管理办法,切实加强管理,债务总体可控,同时积极向上争取支持,2015年向上争取政府债券资金46.36亿元,其中:争取三批地方政府置换债券资金29.17亿元(其中市本级16.23亿元);争取两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7.19亿元(其中市本级4.53亿元),资金已全部到位,不仅减轻了政府偿债压力,而且每年可减少财务成本支出约2亿元。五是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试点工作。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全市共安排50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涵盖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和环境保护等公共服务领域。大力推进PPP试点工作,武夷新区旅游观光轨道交通一期工程被列为财政部第二批试点项目,顺邵高速项目获省财政奖补资金500万元,两项均分别占全省的五分之一。全市筛选5个项目参加省政府在北京、上海举办的PPP推介会,意向签约两个项目,投资金额26.5亿。六是认真清理盘活存量财政资金。积极配合财政部对市本级开展存量财政资金专项检查,检查组对南平市清理盘活财政结余结转资金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没有因财政资金闲置而被中央、省收回任何财政资金。及时出台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办法和2015年部门存量资金清理工作方案,2015年市本级通过清理收回部门结余结转资金4103万元,调整用于重点建设和民生项目。七是主动参与政府确定的重点综合改革。主动配合参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公立医院改革补偿机制,配合做好市本级公车改革的相关准备,特别是财政补贴标准测算和资金筹措等,确保改革平稳推进。八是强化财政监管。加大财政检查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努力打造阳光财政。开展县(市、区)政府及部门2014年决算和2015年预算公开情况检查,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检查和会计监督检查;开展对部分市直单位201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检查;配合开展扶贫专项资金、市直机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情况检查。查出虚增资产622.25万元、固定资产未入账3431.81万元、帐外资金发生额14.65万元。做好政府投(融)资项目评审管理,仅市本级全年审核项目126项,评审工程造价16.02亿元,核减工程造价2.13亿元,资金核减率13.22% 。
“十二五”期间,全市财政部门积极培植财源,夯实财政增收基础;加强征管,稳定收入增长机制;优化支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推进改革,提升财政服务质量;加强监督,提高依法理财水平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实现了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高速增长。据统计,“十二五”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518.69亿元,2015年公共财政总收入124.28亿元,比2010年增加62.52亿元,是2010年财政总收入的两倍,五年年均增幅为15.01%;地方级财政收入累计完成346.9亿元,2015年地方级公共财政收入86.43亿元,比2010年增加47.84亿元,是2010年地方级财政总收入的2.24倍,五年年均增幅为17.5%,两项收入全部超额完成“十二五”规划的目标。
四、2015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5年南平市财政局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444.94万元,本年收入2021.04万元,本年支出1720.9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45.03万元。
(一)2015年本年收入2021.04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536.15万元,增 36.11 %,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901.24万元;
2、其他收入119.8万元;
(二)2015年本年支出1720.95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370.88万元,增长27.47%。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327.1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016.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支出287.58万元,公用支出23.4万元。
2、项目支出393.8万元。
五、公共财政决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642.73万元,比上年支出增292.66 万元,增21.68%。具体情况如下:
(一)行政运行727.2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其他工资福利、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费等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35.77万元,主要用于大楼维护及后勤综合保障服务等专项工作支出。
(三)信息化建设经费90.27万元,主要用于改善办公设备、网络维护、财政信息系统维护等支出。
(四)其他财政支出66.01万元,主要用于核算中心的网络、设备等支出。
(五)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7万元,主要办公费、差旅费、出国费用。
(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73.5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工资、公务费等支出。
(七)事业单位离退休0.96万元,主要用于所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公务费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56.5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医疗、生育保险等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16.66万元,主要用于所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医疗、生育保险等支出。
(十)农林水支出22.0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电费、水费等支出。
(十一)机构运行9.9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车运行费等支出。
(十二)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4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邮费、差旅费等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81.9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十四)其他支出29.6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邮费、电费、差旅费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21.32万元,同比下降48.64 %。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21.3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14万元,公务接待费5.6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5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1.14万元,主要用于预算管理改革学习。2015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1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与上年相比支出略有下降。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5.6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财政部及省上专项检查、省(市)审计、省财政厅专项调研、兄弟地市学习考察及县市财政部门等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56.22%。主要原因是: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14.5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32.36%。主要原因是: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费用支出。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8、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9、政府采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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