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机关各科室、武夷新区分局、稽查支队:
经研究决定:
李静同志任南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管理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周传润同志任南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以上两位同志的原任职务同时免除。
特此通知
南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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