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旅游局(规划建设和旅游局、城乡建设和旅游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根据国家旅游局、省旅发委关于组织开展全国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暑期整顿”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决定从2017年7月至9月,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全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专项行动。现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巩固“春季行动”成果,持续加大整治力度,突出重点,强化办案,不断强化诚信经营市场导向,推动旅游市场监管机制创新,为旅游业实现提质增效、升级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重点
各县(市、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辖区内暑期旅游特点,自行确定整治重点,主要抓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开展打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按照“五个同步”原则(旅行社与购物点同步整顿、组团社与地接社同步治理、目的地与客源地同步排查、线上线下旅游企业同步清理、集中整治与常态机制同步推进),进一步加大对“不合理低价游”的打击力度,紧盯价格、合同、购物等环节,严厉打击参与“不合理低价游”的旅行社、导游等市场主体,并针对“不合理低价游”向出境游市场蔓延的趋势,重点整治赴泰、赴日、赴港澳台旅游路线存在的诱骗或强制购物、擅自增加自费项目及境外甩团等问题。
(二)开展打击“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专项行动。针对一些非旅游企业和个人利用户外俱乐部、社区社团或网上平台、公众号等方式售卖旅游线路产品,特别是一些保健品销售企业和保险企业将组织“不合理低价游”作为促销办法的行为,联合公安、工商、网信、保监会等部门开展打击“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的专项行动,维护广大消费者和旅游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开展旅游市场监管和执法工作督查。重点督查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对督办、转办案件、移交线索的查处力度和查办情况。坚决查处推诿扯皮、执法不严等不作为的行为。
(四)推进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创新。进一步推动建立“1+3”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充分发挥公安、工商等部门职能,提升旅游执法效率。
(五)推进诚信经营和文明旅游工作。倡导旅游行业从业人员诚信经营、文明服务;引导游客文明旅游,理性消费,树立新形象。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7月初)
各县(市、区)要结合通知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做出工作部署。
(二)集中整顿(7月至8月)
各县(市、区)要集中开展旅游市场秩序大检查,以打击“不合理低价游”和打击“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两个专项行动为重点,开展联合执法,对暑期旅游热点地区市场及出境游、边境游市场秩序进行综合整治。期间,我委将适时对部分县(市、区)开展专项检查。
(三)巩固提升(8月下旬至9月上旬)
各县(市、区)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进行重点查办,从严查处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和从业人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委成立“暑期整顿”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对整个行动的组织领导,选择部分重点区域开展督查检查,并对各地组织开展“暑期整顿”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各县(市、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本辖区“暑期整顿”工作。
(二)严格工作纪律。各县(市、区)旅游执法人员开展各类检查活动时,要严格按照程序依法开展工作,确保客观公正;整治行动中要严明工作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
(三)及时报送信息。各县(市、区)要在7月18日,8月18日和9月18日分别将“暑期整顿”开展情况、工作成果及案件查处情况及时上报我委。报告内容应包括“案件处理”“机制建设”“整治举措”,并附案件查处情况汇总表。联系人:陈允浩、黄章春 ,联系电话:0599—8060611
附件:南平市旅游市场 “暑期整顿”案件查处情况汇总表
南平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7年7月13日
附件
南平市旅游市场“暑期整顿”案件查处情况汇总表
联系人: 电话: 制表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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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被调查企业名称 |
涉嫌违法违规问题 |
拟处罚情况 |
是否已作出处罚决定 |
涉及外省线索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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