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春节临近,为切实保障节日期间全市人民群众餐饮消费安全,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现就加强“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监督检查对象
各县(市、区)局要在强化日常监管的基础上,重点加强承办“年夜饭”、宴席的餐饮服务单位,以及旅游景点、景区周边、城乡接合部、农家乐、农村集体聚餐点等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
二、重点监督检查内容
紧密结合本辖区餐饮消费特点,加强对易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重点品种、关键环节和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并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有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并对餐饮服务单位重点开展以下监督检查:
(一)是否存在工作人员减少、接待人数反而增加的现象,禁止餐饮单位超负荷运行;
(二)是否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范围从事经营,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合格证;
(三)是否严格落实食品采购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食品添加剂、食用油采购使用是否如实记录;
(四)是否严格执行食品粗加工、切配操作安全规范;
(五)凉菜和生食水(海)产品加工制作是否符合要求;
(六)是否按规范要求进行餐饮具清洗消毒;
(七)是否落实100人以上宴席留样制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检查指导,落实监管责任。各县(市、区)局要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节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松、不断、不乱。对辖区内承办“年夜饭”、宴席情况进行备案登记,同时,对承办“年夜饭”、宴席的餐饮服务单位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二)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要在节前组织辖区内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管理员、从业人员等进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强化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第一责任人意识。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常识宣传活动,倡导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强化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信息联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畅通;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对准备工作,及时处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举报投诉案件,依法妥善处理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做到反应灵敏、响应快速、处置有效、上报及时,确保“春节”期间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请各县(市、区)局于2018年3月5日前,将节日期间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市局餐饮服务监管科
联系人:敖杰, 联系电话:0599-8863659。
南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