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经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南政办〔2015〕34号),南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行政执法工作,指导监督所辖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
(二)负责质量宏观管理,组织实施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和省、市质量发展计划;负责落实名牌发展战略,负责管理名牌产品评选工作;负责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协助组织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协助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全市认证认可活动;根据授权负责全市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和监管工作。
(四)负责产品(除食品、食品相关产品和化妆品,下同)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编制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检计划,组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的后处理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管理和监督;受理产品质量申诉,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五)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监督管理计量检定机构、社会公正计量机构及计量检定人员的资质资格,监督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
(六)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负责管理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工作;组织监督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监督检查标准实施情况;按规定负责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有关工作。
(七)承担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警、事故预防和调查处理及分析评估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八)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的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负责相应的科研和技术引进工作。
(九)承接国务院和省政府下放的职责,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南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包括11个机关行政科室及5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南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全额拨款 |
32 |
31 |
南平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支队 |
全额拨款 |
11 |
10 |
南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武夷新区分局 |
全额拨款 |
6 |
6 |
南平市计量所 |
全额拨款 |
28 |
27 |
南平市产品质量检验所 |
全额拨款 |
24 |
22 |
南平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技术中心 |
全额拨款 |
5 |
2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南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市委五届四次、五次全会和全省质监工作会议等系列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为导向,以“四个深化,四个推动”为主线,开启质量强市建设新征程,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南平”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提升质量效益,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发挥质量工作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基础支撑作用,深化“服务产业发展,服务民生需求,打造武夷品牌”工作,拓展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一是突出质量提升。出台我市《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完善质量考核评价体系,增加顾客满意度测评;有效整合监督、稽查、检验三方力量,狠抓质量提升。加强落实《南平市人民政府福建省品牌建设促进会共同打造“武夷”品牌战略合作协议》,大力支持企业争创省、市政府质量奖和省名牌产品,大力支持武夷山市创建“全国历史文化生态旅游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阳区创建“全国建盏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政和县创建“竹产品全国质量提升示范区”。二是突出标准引领。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标准化法》,扎实推进标准化相关工作改革,创新标准化工作机制。建立“武夷”品牌产品统一的质量标准体系,联合相关部门推进5个特色农产品标准体系的实施应用,着力推进“统一打造品牌、统一质量标准、统一检验检测、统一宣传推介”“武夷品牌”建设工程。稳步推进政府标准化工作,协助行政服务中心推进“一网通办”相关标准体系建设。推动“水美城市”标准制定工作。三是突出技术支撑。高标准开展南平市质量技术中心建设,探索开展跨部门、跨行业、跨层级检测资源整合。以建设国家茶叶质量检验中心为目标,加强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不断拓展和提升福建省茶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武夷山)检验能力;加快完善建瓯市竹产品质量检验中心能力建设。向中小企业开放计量实验室,使之成为中小企业研发、生产和质量控制的试验平台,成为企业创新创业的“孵化”基地。四是突出认证认可。加大对新版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宣贯力度,加强对认证活动的监督检查,提高认证活动的有效性和公信力。推动企业积极开展产品和管理体系认证,充分发挥认证对提高质量供给水平的基础性保障作用。
(二)强化质量监管,保障质量安全。一是严格把控产品质量。完善证后监管措施,重点做好食品相关产品、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材料、带肋钢筋产品、电线电缆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处置安全隐患和突发事件,稳步提升全市工业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二是坚守特种设备安全。突出重点部位、重点场所,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密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和重大社会影响事件的发生。严厉打击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倒逼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树立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推广电梯新型网格化管理工作,完善电梯96196应急救援处置服务平台、电梯维保单位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和电梯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加强游乐设施行业协会的指导和帮扶,提升游乐设施安全工作成效。三是强化执法打假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及时分析研判执法形势,拓展执法案源,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构建与工商、公安、住建、经信等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完善市县两级联合执法机制,突出解决加油站计量作弊、检验检测实验室、电商消费品等领域执法有效性问题。探索开展“互联网+质监执法”工作模式。
(三)加强党建引领,转变工作作风。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成果,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二是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对市委巡察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完善内外部监督机制,着力形成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继续整治“四风”问题,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三是围绕市委、市政府打造七大绿色产业、精准扶贫等中心工作,持续开展“建设新南平、质监显作为”活动。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南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收入预算为2138.38万元,比上年增加195.81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项目经费收入增加了“南平市特色优势农产品标准体系实施经费”、“打造武夷品牌战略合作经费”等。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64.49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262.73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411.1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138.38万元,比上年增加195.8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069.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3.34万元,公用支出132.24万元,项目支出903.3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464.49万元,比上年减少488.08万元,主要原因是计量检定工成本支出和质检收入工成本支出减少,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2011701行政运行(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472.1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津贴、奖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会经费和日常办公支出。
(二)2011706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229.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执法、打假办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打造武夷品牌战略合作、南平市特色优势农产品标准体系实施、市政府质量考核、计量强制检定等支出。
(三)2011750事业运行(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435.6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津贴、奖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会经费和日常办公支出。
(四)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3.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务支出、过节费等。
(五)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1.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公务支出、过节费等。
(六)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8.5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46.5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八)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7.0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九)2210201住房公积金79.8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注: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34.9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102.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32.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当年未安排此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22.4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机关及其他地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公务活动和考察交流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增长)3.45%,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三公接待标准,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及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50.58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50.58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增长)20.84%,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不断强化公车管理工作,严控公务用车的使用,压缩公车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南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87万元,比2017年增加34.29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预算增加了参加车改单位公务交通补贴。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南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5.71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南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6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南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共设置绩效目标65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229.5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