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旅游委(旅游局,城乡建设和旅游局,规划建设和旅游局):
为确保2018年春节、全国“两会”期间全省旅游市场安全平稳有序,防止各类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福建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租用旅游包车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旅发明电〔2018〕8号)的相关要求,现就有关旅游包车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机制
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对本地旅行社租用旅游包车的管理,并督促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岗位责任制。加强与交通、公安等部门协调配合,推动旅行社旅游包车管理制度化、常态化,有效遏制旅游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督查,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各县(市、区)要加强对本辖区旅行社购买交通服务过程的监督检查,并以开展安全大检查和春节旅游市场综合督查等为契机,把旅游包车作为检查重点,重点检查旅行社租用旅游包车的运营资质是否符合要求、车辆状况是否良好、驾驶员资质情况等,特别要严查是否有租用即将退出客运市场的卧铺客车现象,如发现此类情况应及时向交通部门报告,确保得到有效处理。
三、加强协调,确保旅游包车有效管理
各县(市、区)要按照当地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中的要求和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分工,督促旅行社落实旅游包车的有关制度规定,促使旅行社规范、合法租用旅游包车。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与交通、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旅游包车隐患排查整治,防止旅游包车“带病”上路,对旅行社租用无资质车辆的违规违法行为,严格依照《旅游法》《旅游安全管理办法》等法规对旅行社进行处罚。
四、加强教育,提升从业人员防范意识
各县(市、区)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旅游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推动旅行社对计调、导游(领队)等开展专题教育,切实增强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并发挥导游(领队)作用,在做好服务工作的同时,对游客开展安全宣传和提示。导游要提醒司机注意旅行途中的休息,避免疲劳驾驶等,确保车辆行驶安全。
南平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年2月11日
南平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2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