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规划局部门决算说明
按照《南平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市直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南财决〔2018〕1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南平市城乡规划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和测绘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产业政策、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贯彻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负责组织编制、调整、修订新区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并按法定程序完成报批工作。
(三)负责综合协调组织编制各项规划和各类开发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主要的市政设施规划。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南平市城乡规划局包括6个机关行政处室及4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南平市城乡规划局 | 一般预算财政拨款(补助) | 23 | 27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南平市城乡规划局主要任务是:在组织编制完成新区内各项规划项目的完善和报批工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依据南平市总体规划和相关控规要求,做好授权范围内所有项目规划审批工作。
(三)继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党纪党风教育。
(四)结合自身党组织关系和工作实际认真完成党建年度工作目标。
(五)严格落实项目规划批后管理制度。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064.45万元
2017年度部门决算总收入1064.4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64.4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003.5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60.95万元。
(二)支出总计1241.03万元
2017年度部门决算总支出1241.0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241.0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477.7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76.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8.78万元,公用支出12.87万元。
2.项目支出763.24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7.7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7.6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工资及离退休公用支出支出。
(二)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26.3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三)2100502(事业单位医疗)1.26万元。主要用于是事业单位人员医保支出。
(四)2120101(行政运行)321.68万元。主要用于公用经费和日常支出
(五)2210101(住房公积金)25.18万元。主要用于公积金支出
(六)212020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59.87万元。主要用于城乡规划社区与管理支出
(七)2299901(其他支出)1.39万元。主要用于公车改革后本级车辆及车辆使用费。
(八)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3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460.0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2120201(城市社区规划与管理)460.03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4.3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7.56万元,公务接待费0.7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
2017年支出0.76万元。主要用于规划项目前期考察、论证等方面的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支出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完全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附件:
1.收入决算表
2.支出决算表
3.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10.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