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中共南平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第二部分中共南平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决算拨款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基本支出情况………
五、“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中共南平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总表……………………………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总表……………………………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十、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按照《南平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市直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南财决〔2018〕1 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南平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对台工作方针和政策及省委、省政府的对台工作部署,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的对台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南平台办下设三科一室,即秘书科、经济联络科、宣传交流科和台情调研室(事业参公),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南平市台办 | 财政拨款 | 7 | 7 |
南平市台湾情况调查研究室 | 财政拨款 | 4 | 2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台办的精心指导帮助下,我办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台工作重要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对台大政方针,着力贯彻落实省台办和南平市委、市政府对台工作决策部署,敢于担当,奋发作为,不断推进南台经济、文化、社会更深融合,切实服务中央对台大局和“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中心工作任务。重点完成以下工作:
(一)完善服务机制,优化发展环境。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涉台优惠政策,成立南平市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切实依法维护台胞台商合法权益,不断提升服务台胞台商水平。
(二)加大对接力度,推进南台经贸合作。积极开展与台湾主要工商团体和行业龙头企业对接,着力加强与台湾商工统一促进会、台湾台达集团等沟通联系,推动“海峡两岸(建阳)生物产业城”“台达绿色建筑项目”等项目落地。
(三)精心打造朱子文化品牌,着力建设“福建南平武夷山朱子故里”海峡两岸交流基地,举办了第十届海峡两岸朱子之路研习营、首届武夷山“朱子婚礼”大典等活动。
(四)办好第九届海峡论坛系列活动。根据省海峡论坛组委会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通过精心谋划筹备,认真组织实施,顺利完成了省上下达给我市关于第九届海峡论坛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充分发挥闽北优秀传统文化优势,于2017年9月29日—9月30日在建阳区举办“第九届海峡论坛·首届建窑建盏(建阳)文化博览会”。
(五)做好第十一届海峡两岸茶博会有关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安排,成功邀请台湾农会、台湾区制茶工业同业公会、台湾区茶输出业同业公会、台湾茶商业同业公会联合会和台湾茶协会五个主办单位,本届茶博会展馆面积4.3万平方米,设置国际标准展位1230个,其中台湾参展商92家,展位109个。
(六)持续深化两岸民间基层交流交往。秉承“两岸一家亲、闽台手足情”理念,充分发挥祖地文化和宗亲文化作用,共组织赴台民间交流团组9批、基层对接交流团组4批,举办了第15届“6.18”海峡两岸人才交流合作大会南平专场活动、南平纪念郑成功驱荷复台355周年暨郑成功晋封延平王359周年活动等,有效促进南台交流的常态化、长效化。
第二部分中共南平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年初结转结余43.73万元,本年收入345.13万元,本年支出288.14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0.72万元。
(一)2017本年收入345.13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135.50万元,增长64.64%,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40.13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00万元。2.事业收入0.00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5.00万元。
(二)2017本年支出288.14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63.62万元,增长28.34%,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173.9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60.96万元,公用支出13.00万元。
2.项目支出114.17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278.42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83.85万元,增长43.10%。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2012501(行政运行)92.18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2.35万元,增长15.47%,主要是2017年度增加车改补贴。
(二)2012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持平。
(三)2012505(台湾事务)99.97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73.42万元,增长276.53%,主要是2016年小型民间团组交流补助经费在本年度下达并发放以及2017年新增“海峡两岸交流基地建设”专项经费及党建专项经费。
(四)2012550(事业运行)37.22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4.44万元,增长13.54%,主要是2017年增加了车改补贴。
(五)2012999(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0.89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0.89万元,增长100.00%,主要是闽北台属联谊会开支列入我办账户核算。
(六)2079903(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10.00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是2016年结余专项资金2017年度开支,用于海峡两岸交流及弥补办公经费。
(七)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76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17.52万元,下降90.87%,主要是2016年有发放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
(八)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0.31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0.31万元,增长100%,主要是2016处事业退休人员节日费列入行政单位离退休,而2017年事业退休人员节日费列入事业单位离退休核算。
(九)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52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3.52万元,增长100.00%,主要是2017年度社保金单列科目核算。
(十)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7.99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0.57万元,增长7.68%,主要是人员工资调整,申报基数变化。
(十一)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29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0.47万元,增长25.82%,主要是人员工资调整,申报基数变化。
(十二)2210201(住房公积金)8.98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0.22万元,下降2.39%,主要是2017年人员退休。
(十三)2299901(其他支出)0.31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14.38万元,下降97.89%,主要是由于2016年国台办特补助经费15万元,2017年无此收入。
三、政府性基金决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4.2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52.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1.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8.54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3.75万元,下降30.51%,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4.21万元,主要用于本年度赴台团组指导、协调两岸经贸文化交流,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有关对台工作任务。2017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境)团组2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3人次。与2016年相比,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减少2.64万元,下降38.54%。主要是按照中央、省、市最新对台政策,更加严格资金使用,厉行节约。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1.3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费下降1.08万元,下降43.72%,主要是厉行节约,严格资金使用。
(三)公务接待费2.94万元,主要用于台湾宗亲、学者、重要人士及台商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45批次、接待总人数423人次。与2016年决算数减少0.03万元,下降1.01%。主要是在做好与台湾同胞交流交往工作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遵守中央八项规定。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6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9.59万元,增长472.41%,主要是2017年新增车改补贴。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绩效处要求,公开项目概况、评价过程及绩效分析、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见附表)
1、“两节”慰问费2.5万元,评价等级:优秀。
通过开展“两节”慰问,持续抓好与闽北台商、台胞、台属的沟通交流工作,增进相互了解,增厚同胞情谊。同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进一步促进两岸交流与合作,服务对台工作大局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
2、对台工作经费总投入11万元,实际支出为6.39万元。评价等级:优秀。
积极举办“第十届海峡两岸朱子之路研习营”、首届武夷山“朱子婚礼”大典等两岸朱子文化交流活动;深化南台经贸交流与合作;成立了南平市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依法维护台商台胞合法权益。
3、海峡两岸交流基地建设经费5万元,评价等级:优秀。
举办了第十届海峡两岸朱子之路研习营等两岸朱子文化交流活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4、“海峡两岸交流基地”授牌暨朱子雕像揭幕仪式经费5万元,评价等级:优秀。
基地设立后,举办形式多样的两岸朱子文化交流活动,共同推进朱子文化交流,促进两岸文化认同。
5、第九届海峡论坛30万元,,评价等级:优秀。
完成了海峡论坛组委会下达我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圆满举办了第九届海峡论坛的有关活动,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6、招商经费3万元,评价等级:优秀。
积极积极开展与台湾主要工商团体和行业龙头企业对接,着力强化与台湾商工统一促进会、台湾台达集团等台湾主要工商团体和行业龙头企业沟通联系,促进南台经贸交流与合作。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中共南平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总表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总表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十、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附表 17年度自评报告(1)
2017年度中共南平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决算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