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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
批复南平市食品药品审评与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2017年度单位决算的通知

南平市食品药品审评与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第五届市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已经批准2017年市本级财政决算。根据《南平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市直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南财决〔2018〕1号)文件精神,现批复你单位2017年度决算如下:  

一、2017年年初结转结余30.03万元,本年收入111.43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本年支出114.82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6.64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30.03万元,本年收入111.43万元,本年支出114.82万元,年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26.64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2017年基本支出77.88万元,项目支出36.94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补助下级支出0.00万元。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4.8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5.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82万元;基本建设支出0.0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74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0.00万元;债务利息支出0.00万元;其他支出0.00万元。

四、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7.8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0.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7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00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0.00万元;债务利息支出0.00万元;其他支出0.00万元。

五、2017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08万元。

六、按照《南平市财政局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请自本决算批复之日起20日内公开本单位2017年度单位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及时将决算公开情况反馈我局,并严格按照保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做好涉密事项的定密、解密及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

南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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