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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
开展肉类及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肉类及肉制品(以下简称“肉品”)市场销售监管,严防问题肉类及肉制品流入市场,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经研究决定,结合当前实际,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肉类及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推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规范肉品生产经营行为,集中发现和解决影响肉类安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严厉打击储存、销售和加工不合格肉品,严防无合法进口证明、无检验检疫证明等来源不明的肉品进入市场销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肉品消费安全。

二、专项整治时间

2018年8月22日至2018年9月22日

三、专项整治重点

(一)整治范围

全市肉品批零经营单位、冻库和餐饮服务经营单位,肉制品加工小作坊、生产企业(包含其外租厂房、车间、仓库、冷库等场所)等肉品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延平区等肉品销售、加工数量大的主体。

(二)整治对象

销售种猪及晚阉猪肉生鲜肉品、销售无“两证两章”的猪肉、制售病死肉类产品、使用问题肉类生产加工食品、无证照生产经营肉品等违法行为。

四、专项整治措施

(一)开展摸底排查。要以群众投诉举报和日常监管掌握信息为主要线索,发挥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作用,集中力量,对肉品生产经营者开展排查,摸清本辖区肉品经营情况、餐饮服务经营单位肉类使用情况及肉制品生产企业、小作坊生产数量和现状。

(二)开展警示约谈。要按照省食药监局《“四品一械”安全责任约谈办法(试行)》(闽食药食生[2016]132号)要求,通过个别约谈或集体约谈等方式,约谈辖区重点肉品生产经营单位。警示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肉类采购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得销售、采购和使用种猪及晚阉猪肉生鲜肉品,以及病死肉、腐败变质肉、非法屠宰肉、无合法检疫证明肉、检疫不合格肉等不合格肉类,一经查实,从快从严查处。约谈工作必须做好约谈记录。

(三)加强猪肉市场销售监管。要加大猪肉市场销售监督检查力度,对经营猪肉的集贸市场及大型商超要重点清查;延平区等猪肉销售量大的农贸市场要列为重点,开展错时检查;要严把猪肉经营资格准入关,对无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对超范围经营的,认真进行查处;问题严重的,限期整改,直至吊销营业执照。要严格要求和指导市场开办者审查入场经营者的经营资格,督促市场开办者及场内经营者认真落实经营管理责任和猪肉入市“两证两章”制度,凡是未经检疫的肉品和种猪及晚阉猪肉生鲜肉品不得入市销售。

(四)加强冷冻库监管。要对辖区内从事食品冷冻冷藏经营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要严格查验主体资格,指导其建立健全经营记录台账制度和入库出库查验制度,防范病死肉类及未经检疫肉品入库出库。对生产企业、小作坊自有冷库冷藏设施,要指导其健全安全管理,严禁采购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品,也不得为他人寄存无合法手续的肉品。对私自设立的冷库,一经发现,要坚决查处取缔。

(五)加强餐饮单位使用肉品的监管。各单位要严格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要求餐饮服务单位按照《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认真落实生鲜肉类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帐登记制度;尤其要加大对企事业单位食堂、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购买和使用生鲜肉类的监督检查力度,严防问题肉类流入餐桌。

(六)加强肉制品生产企业(小作坊)的监管。要集中执法力量,采取突击检查的形式,加强对辖区肉制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的监督检查,重点整治采购使用问题肉类生产速冻肉制品、肉粕、肉丸、拳头母、香肠、蜡肠等肉制品违法行为。重点检查以速冻肉制品生产企业、使用冷冻肉类为原料的生产企业和肉粕等肉制品加工作坊,重点检查生产车间、仓库、冷库等场所,重点检查索证索票制度是否有效落实,严禁采购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猪肉,严禁购进使用无“两证两章”和腐败变质猪肉、病死猪肉等无合法来源的肉类。

(七)严查严办食品违法行为。一是对检查发现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未有效落实、生产必备条件未持续保持、产品标识标注不符合规定、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二是积极寻找案源,挖掘办案线索,协同公安、卫生、农业等部门深入查处取缔无证照生产肉制品的“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从严查处无证照生产经营、销售使用问题肉品等违法行为。三是生产环节发现采购使用来源不明的肉类的,要予以封存和处置。

五、专项整治要求

(一)强化执法,加大查处力度。各局在本次专项整治中,要摸清本辖区肉品生产经营基本情况,重点摸清猪肉摊贩肉品销售情况和学校食堂肉品使用情况,严厉查处销售和使用私宰肉、注水肉、病死肉、种猪及晚阉猪肉生鲜肉品以及假冒伪劣肉品等行为。重点查处一批肉品市场违法经营行为,依法依规快办快结,从严处罚,凸显打击力度;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二)强化协作,加强联动合作。肉品质量监管涉及公安、农业、商务等职能部门,要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发现属于其他部门监管的,要立即通报情况,移交掌握的证据;对于其他部门通报的问题,要迅速调查核实,及时反馈查处结果,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链条监管机制。

(三)强化督查,务求工作实效。我局将视情况开展专项督查,采用走访和随机抽查的方式,对本次专项整治情况进行跟踪。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应及时办理反馈。

(四)强化纪律,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及时报送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并做好各类信息反馈工作。9月26日前将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和《肉类及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报送至市局相关科室。

食品生产科:宋龙芳,电话:8891662

食品流通科:董婉琳,电话:8891730

餐饮服务科:敖  杰,电话:8863659

附件:《肉类及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南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22日

抄送:市食安办

______局肉类及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食品销售环节 餐饮服务环节 食品生产环节 合计
主体总数(户)        
出动执法数量 (人次)            
检查经营主体数(个)        
责令整改经营 主体数(个)        
取缔主体数(个)        
约谈主体数(个)        
立案查处经营 主体数(个)        
移送司法机关 案件数(件)        
罚没金额 (万元)        
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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