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旅发委(旅游局、规划建设和旅游局、城乡建设和旅游局):
现将《南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安委〔2018〕1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旅游实际,认真做好本辖区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并要求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市政府安委会的要求,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配合相关部门集中组织开展旅游企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排查整治。要按照工作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 措施、步骤和要求,全面履行职责范围内的监管责任,推动落实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根据《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要求,认真细致做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对星级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旅游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防安全隐患,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三、开展宣传培训。要利用互联网、社交媒体、即时通讯软件、LED显示屏等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督促星级饭店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要求,加强消防业务培训与演练,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四、严格应急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通信畅通,一旦发生火灾事故,第一时间逐级报告。
各县(市、区)于2018年12月15日前报送冬春火灾防控部署情况(含电子版,下同);12月起,每月20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全国“两会”结束后2日内报送工作总结报告。
联系人:余守玉,电话:0599-8060609,邮箱:406212639@qq.com。
南平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