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和省政府《关于将17项省级行政许可等事项下放(委托)开发区、新区实施的通知》(闽政文〔2018〕298号)要求,市审改办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对市级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进行了清理规范。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取消1项、承接委托11项、承接下放4项,调整后,共保留市级行政许可事项260项;市级服务事项承接下放1项,调整后,共保留市级服务事项384项。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市直有关单位要抓紧做好承接、取消的市级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及时修改部门权责清单,并按照《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8〕76号)、《关于印发<南平市权责清单管理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审改办〔2018〕27号)要求,及时调整我市权责清单系统中的权责事项,并在市政府网站、部门网站公布。
二、除涉密和敏感事项外,市级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一律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和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逐项编制办事服务指南和审查工作细则,严格规范办事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提高服务效率,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南平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委各部门,南平军分区,各人民团体。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监委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南平市委员会。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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