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19〕4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力度,加快推进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经市审改办汇总、审核,现公布精简市发改委、住建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工信局等5个部门18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其中:取消事项2项,合并审批事项3项,下放审批权限事项13项。
市直有关单位要抓紧做好精简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要求做好通用目录及权责清单调整工作,并向社会公开;对下放的市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要制定放权配套措施,加强指导培训,确保下放事项落实到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认真做好承接工作,确保接得住、管得好。
南平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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