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19〕45号)文件精神,我办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全面梳理了市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相关清单(包括行政许可、技术审查、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等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将清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各部门不得以其他名目搞变相审批,严禁随意新增审批事项。对于《清单》中所列事项,各部门要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南平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